和平县林寨山前石场年加工9万立方米制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和平县林寨山前石场年加工9万立方米制砂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和平县林寨山前石场 (3)建设地点:和平县林寨镇山前村简头坑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500m2,其中原料堆场区1800m2,加工区2000m2,压泥区700m2。项目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制砂9万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治理措施及达标分析 (1)废气:场区扬尘采用场地硬化、堆场设置顶棚、洒水等方式减少扬尘的产生;在运输过程中通过加高货舱或用雨布覆盖、每天冲洗厂区道路等方式来减少扬尘的产生;项目洗砂、筛分阶段产生的粉尘,采用湿式筛分(皮带机不洒水),配套细砂回收设备,在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均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及卫生防护距离。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时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水:本项目采取湿式作业,降尘废水直接蒸发、损耗带走;洗砂废水、降雨淋溶水、道路冲洗废水经污泥处理器、沉淀池沉淀处理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台下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淘用做农家肥,对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洗砂场的噪声主要来自汽车运输、洗砂机、水平脱筛机、园锥破、传输带等,噪声强度约97.1dB(A)之间。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经分类、集中收集后,能回收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村垃圾堆放点;采场弃土经水平脱筛由轮式洗砂机和细砂回收机处理后暂存于细砂堆场,细砂堆场设置顶棚,四周设置30cm高的围壁,沿内壁设置引水沟将渗出的废水引至沉淀池沉淀,该细砂自然风干后作为成品外售;沉淀池中产生的污泥经污泥处理器处理后暂存于污泥场风干至不滴水后出售给砖厂制砖,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建设项目采取各项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可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上述环境问题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和平县林寨山前石场 地址:和平县林寨镇山前村简头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伟权 18925193883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绿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于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如反对,请提出主要的反对理由。 (3)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4)对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 (5)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公示时限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25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2018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