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 孝义市海鸿园养殖专业合作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将“孝义市海鸿园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肉鸡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了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特向公众公开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的信息,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孝义市海鸿园养殖专业合作社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孝义市海鸿园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肉鸡养殖项目。 2.建设单位 孝义市海鸿园养殖专业合作社。 3.建设地点 孝义市柱濮镇孟家庄村。 4.工程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 5.建设内容 场区内建设2栋鸡舍、饲料仓等配套相关辅助设施,项目年出栏30万只肉鸡。 二.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1、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 (1)废气 在挖土、推土及砂石、水泥等的装卸、运输过程中有尘埃散逸,汽车运送建筑材料时引起道路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汽车尾气。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产生环节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4)噪声产生环节 施工期噪声产生环节主要为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 2、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1)废气污染源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鸡舍、污水处理池等产生的恶臭及食堂油烟。 (2)废水污染源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鸡舍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3)噪声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鸡舍的鸡叫声、各种泵类、鸡舍通风机和运输噪声等。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鸡粪、病死鸡尸体、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及时清运施工工地各种工业料堆及固体废弃物,定期洒水,遮盖蓬布等措施进行抑尘,大大减少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当车辆无密闭车斗时,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并用蓬布遮盖;施工期间的工地内及出口处铺设钢板、水泥混凝土、细石等,并配以洒水、道路清扫等措施保证路面清洁,减少车辆行驶过程的道路扬尘。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全部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施工出口处置清除车轮泥土的设备,确保车辆不带泥土驶出工地。 (2)废水 废水在施工现场设一临时沉淀池收集后回用。 (3)固体废物 碎砖块、灰浆、废材料等,由施工队妥善处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收集后与附近村庄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4)噪声 所有高产噪设备的施工时间如打桩机等应安排在日间非休息时段,夜间禁止施工;尽量将强噪声设备分散安排,同时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施工设备选型上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尽量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减少人为噪声;对位置相对固定的产噪机械设备,能设在棚内操作的应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也应适当建立围隔声障。 2、运营期 (1)大气 ①鸡舍恶臭 建设单位鸡舍设有风机,同时鸡粪做到日产日清,鸡舍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 ②污水处理站恶臭 污水处理期间污水池、酸化池等臭味产生单元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 ③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废水、鸡舍冲洗水一同排入化粪池,然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浇灌,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鸡舍鸡叫声、各种泵类、鸡舍通风机和运输噪声等。 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将风机置于房间内。此外建设单位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加强润滑作用,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尽量降低噪声。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鸡粪直接装车外运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病死鸡通过安全填埋井填埋,医疗垃圾由提供医疗器械及药品的兽类卫生服务站收走,统一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将其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污水站栅渣、污泥收集后外售有机肥生产企业。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的各项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基本可行,体现了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处理原则,只要在工作中,将各项处理措施落实到实处,认真执行,可将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采取环评要求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放,本工程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向孝义市海鸿园养殖专业合作社索取。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的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孝义市海鸿园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电话:18636440111 联 系 人:段生利 通讯地址:孝义市柱濮镇孟家庄村 邮 编:0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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