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工程的顺利开展。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固始县荷之韵莲藕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年加工3万吨莲藕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固始县秀水办事处隔夜社区 项目概况:固始县荷之韵莲藕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拟投资1200万于固始县秀水办事处隔夜社区租用河南炫彩建筑材料厂厂房建设年加工3万吨莲藕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m2,总建筑面积3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莲藕制品生产线、荷叶茶生产线、原料储存池、成品仓库等。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施工期仅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①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项目使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经15m高度烟囱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②废水:本项目各工序污水水质差别较大,按照不同水质进行分质预处理后综合排放。针对不同污水采取化粪池、沉淀池或消化池+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③噪声:采取的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④固废:项目藕渣收集后外售,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后交由附近村民用作农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厂址位置可行。 (2)工程采取的污染防范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项目周围公众(含团体及个人)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司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 建设单位名称:固始县荷之韵莲藕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地址:固始县秀水办事处隔夜社区 联系人:谢鹏飞 联系电话:18930309292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2号环保局六楼 联系人:黄鹏 联系电话:13869527675 E-mail: 36408542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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