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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三合颗粒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为扶余市三合颗粒厂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回收废旧地膜,主要产品为塑料颗粒,年产量5500t。 二、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在施工期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但由于施工期是暂时的,只要加强环境管理,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在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项目工艺废气经妥善处置后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的高噪设备经过隔声降噪等处理措施处理后,厂界处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处理后,不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理,公众认同性较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2018年5月29日前通过邮箱索取查阅本环评报告书简本。 评价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2641号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63052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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