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宋娇娇 于 2018-6-6 09:39 编辑
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钛白粉专用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5亩,建设年产12万吨钛白粉专用化学品生产线,综合办公楼,厂房,仓库等,项目生产产品偏铝酸钠3万吨,硫酸铝铵3万吨,精制硅酸钠1万吨,聚合硫酸铁1.5万吨,聚合氯化铁1.5万吨,聚氯化铝1万吨,七水硫酸镁0.5万吨,硫酸锆0.5万吨。 总投资:35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治理措施 1、环境空气 施工期主要的环境问题是施工扬尘,采用对施工道路和运输材料道路洒水,及时清扫路面,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临时堆土场远离居民点并遮盖,路基填筑时及时洒水等措施,在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该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至反应釜中所产生的酸性废气和投料粉尘,废气由进风机引入碱液喷淋塔内进行喷淋水洗,洗涤后的废气经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15m,内径0.65m,废气的洗涤效率≥95%。投料采用负压投料方式,粉尘产生量较小,经处理后本项目废气可以达标排放。 2、声环境 施工噪声污染最严重的施工机械是装载机、平地机,其它的施工机械噪声相对较低。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在应用于敏感点附近的作业施工设备,应保证做到定期保养、维护,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噪声,主要为风机、雷蒙磨粉机、离心机、抽水泵、反应釜配套装置、各种物料输送泵等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采用厂房隔声、减震措施,可以达标排放。 3、地表水环境 施工过程中,水污染物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冲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以SS为主;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NH3-N。本项目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生活污水借用周边农户现有措施,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产装置产生的废水,碱液喷淋塔排放的废水及地坪冲洗水、罐槽清洗水、分析室废水均集中收集于废水收集池,进行酸碱中和+絮凝沉降处理后全部回用。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运至在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经集中收集后统一送附近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及生产固废,生产固废主要为沉渣(主要成分:SiO2、Al(OH)3、Fe(OH)3等),为一般固废,固废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后统一收集到园区渣场,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建设规划、选址用地符合国家、省、市、区土地供应政策,选线合理。 2、本项目属于江安县化工项目建设项目,项目的实施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等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3、报告中提出相应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能够对该工程造成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影响进行有效的缓解和控制,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该项目所采取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切实有效,项目建设从水土保持角度是可行的。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宜宾市福蕊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5983030900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公司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号环境监察监测综合楼B座10楼(B1001-1007)及B座11楼(B1101-1105) 联系人:左工 联系电话:18980045006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反馈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次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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