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德德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机场物流自动化设备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参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广东顺德德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机场物流自动化设备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广东顺德德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机场物流自动化设备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广东顺德德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 (3)建设地点:广东省鹤山市鹤城镇工业三区030号 (4)项目简介:广东顺德德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拟在鹤山市鹤城镇工业三区030号投资建设机场物流自动化设备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年产输送设备及配套钢构25000套。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0m2,总建筑面积30000m2,拟定员工150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顺德德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 联 系 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0757-28812335 通讯地址:广东省鹤山市鹤城镇工业三区030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工 联系电话:020-84889202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西路217-219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启动环评工作(工程、环境等资料收集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公众调查——报告书评审——报告书修改、报批。 主要工作内容:环境资料收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监测结果分析、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评价、模型预测计算、报告书编写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主要事项和方式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主要对象是项目周边的公众,包括公民和团体组织。 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网站公示、书面问卷调查、交流以及张贴信息公示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环境影响的看法、采取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对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等。 对项目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看法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按上述联系方式反映给我司,我司将在《广东顺德德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机场物流自动化设备生产和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广东顺德德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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