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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和环境保护部有关规定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8年5月31日,郑州市金辉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荥阳市城关乡组织召开了郑州市金辉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台建筑机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验收工作组,成员有建设单位郑州市金辉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废气处理设计与施工单位郑州宗海科工贸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河南思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及邀请的技术专家(名单附后),会前验收工作组查看项目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整体建设情况的介绍、废气处理设计与施工单位关于废气治理情况的汇报、验收监测单位关于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查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过认真审议与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项目无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有组织废气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其主要污染物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符合环评批复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表面涂装业”的“有机废气排放口”建议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厂周界外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周界外无组织排放建议值。经基础减振、厂房隔音、距离衰减治理措施后,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均已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制定有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项目建设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2018年6月7日-2018年7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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