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8年5月17日,铁岭众缘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召开铁岭众缘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和专业技术专家共10人组成。验收工作组结合项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认为项目建设过程中较好的落实了工程设计、环评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针对不同的污染源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铁岭众缘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铁岭众缘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铁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先进机械制造产业园)内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591021759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二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废气废水验收意见、噪声固体废物验收意见,共3个内容,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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