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亲水胶体泰州限公司年产2万吨羧甲基纤维素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恒达亲水胶体泰州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恒达亲水胶体泰州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羧甲基纤维素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环评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羧甲基纤维素钠项目 项目概况:恒达亲水胶体泰州有限公司(简称“恒达亲水公司”)前身恒达化工科技泰州有限公司是由江阴市恒达化工有限公司注资成立,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高永化工集中区内,公司占地41183m2,建筑面积13337.1m2,恒达化工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恒达化工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羧甲基纤维素钠(CMC)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12月13日获得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泰环审[2013]53号)。目前,恒达化工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羧甲基纤维素钠(CMC)项目一期年产1万吨造纸级羧甲基纤维素钠(CMC)项目已建成投产但副产盐工艺、污水处理工艺、固废产生情况、仓储设施、原辅料类型等均发生变化,另10000吨造纸级羧甲基纤维素钠则在原设计基础上,淘汰原有设计落后的反应器装置,采用更先进、效率更高、反应更充分的T型反应器以及其他配套措施,升级成10000吨食品级羧甲基纤维素钠生产线。对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调整后,该项目产品方案、生产工艺、仓储设施以及厂区平面布置等方面均发生变动,且导致污染物排放数量增加,不利影响加重,属重大变动范畴,应当按照现有审批权限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 有组织废气:项目各车间原料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后25m高空排放;产品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20m高空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醚化乙醇废气、中和洗涤乙醇废气、酒精蒸馏冷凝不凝气、溶剂回收冷凝不凝气和罐区乙醇废气均用管道和真空泵收集,收集的废气送至双效吸收塔用水吸收去除乙醇气体。各有组织废气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达标排放标准。 无组织废气:未被收集的无组织废气直接排放,无组织废气可实现厂界达标。 2、水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上述废水全部收集到污水处理池,经过公司污水生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原永安洲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原永安洲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盘头中沟,流经盘头排涝河、同心港后,最终排入长江。 根据预测,项目废水经厂内处理达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原永安洲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原永安洲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受纳水体的水质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3、声环境 本项目新增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各类机泵、离心机、干燥机、粉碎机、冷冻机等,建设单位通过对各新增产噪单元或设备设置减振垫、安装隔声门窗等降噪措施,能有效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厂界及外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可以做到噪声不扰民。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化污泥、废包装袋、废油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中规定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洪泽蓝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预处理粉尘和粉碎粉尘收集回系统再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固废外排量为零,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三、环境质量现状 建设项目及其周边地区的空气环境状况良好,各监测因子能达到《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因子标准指数均小于1,评价区内河流断面的各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的要求。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噪声均达到标准要求。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清洁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能够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只要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并确保各项措施均落实到位且正常运行,则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现有环境功能。因此,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项目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持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恒达亲水胶体泰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401206199 通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高永工业园区 环评单位: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025-86220068 通信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丰安路君泰国际B栋8层-9A层 邮编:210019 传 真:025-86558962 恒达亲水胶体泰州有限公司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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