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的要求,现将《大城县阜草阜星车斗厂年加工7000套电动三轮车棚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7000套电动三轮车棚项目
建设单位:大城县阜草阜星车斗厂
通讯地址:河北省大城县大尚镇阜草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正文、附件、附图、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6.8-2018.7.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大城县阜草阜星车斗厂赵赫,须署真实姓名或单位,反馈电话:15076668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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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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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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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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