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莲池乡大坟土红砖厂建设项目位于永仁县莲池乡莲池村委会,是一家专做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的企业。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4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8997㎡,页岩采区3400m2,生产区5597m2,项目总建筑面积3482m2,主主体工程为页岩采区、生产区、成品堆场及其他附属设施。 永仁县莲池乡大坟土红砖厂建设项目于2014年3月委托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了《永仁县莲池乡大坟土红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14年11月12号取得了永仁县环境保护局“永环许准【2014】75号”文件对《永仁县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项目进行建设。项目于2014年4月开工建设,2014年12月竣工,与建设项目同期建成的环保设施也同时投入使用。 为了与现行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永仁县莲池乡大坟土红砖厂决定实施原址改造,新建节能环保型隧道窑(一烘一烧),拆除轮窑作为成品堆场,关停蛋窑,拆除相关设施。 受永仁县莲池乡大坟土红砖厂建设项目的委托,云南天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竣工验收监测的有关要求,由云南天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和资料收集。据勘察,项目实际建设规模、内容及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项目的环评的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符合“三同时”验收的条件。在整理收集项目的相关资料后,并依据永仁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永仁县莲池乡大坟土红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永环许准【2014】75号)文件要求,于2016年12月13日~12月14日2天按《验收监测方案》进行了现场采样和环保检查,现根据现场监测情况、样品分析结果以及环保检查结果,编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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