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1、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市宏仁中药加工厂(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为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仁堂药业”)的中成药前处理车间,专业为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加工生产中药配方大颗粒。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注册于2003年12月9日,其前身为天津市第五中药厂,成立于1980年1月1日。 天津市宏仁中药加工厂自1990年开始在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小站工业园厂区内加工中药大颗粒。为进一步满足宏仁堂药业对中药配方颗粒产品的需求,企业先后投资约700万元,购置切药机、粉碎机、提取罐、三效浓缩管、槽式混合机等设备,利用自有的现有标准厂房进行中药大颗粒的生产,目前全厂年产260吨中药大颗粒。 根据目前园区的环境管理要求,天津市宏仁中药加工厂需根据自身实际生产状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完善工作,向相关部门报批环评文件。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2017]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保部[2017]第4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天津市人民政府2015年第20号令《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建设单位代理方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和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根据工程资料,在现场调查、环境现状监测、预测计算分析等环节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了解该项目建设前的环境现状,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防治污染和减缓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可行措施,为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和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颗粒物、SO2、氮氧化物、烟尘)、投料粉尘(颗粒物)、浓缩异味(臭气浓度)、废水处理站异味(NH3、H2S、臭气浓度); 水污染物主要为软水制备排浓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水洗塔废水、提取、浓缩罐清洗废水、地面清洗以及员工生活污水; 噪声为生产过程中各类水泵、空压机、风机的设备噪声; 固体废物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原料包装废物及生活垃圾。 4、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天津市宏仁中药加工厂年产260吨中药大颗粒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场址选择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所选场址交通设施完备,条件优越,地理优势明显。项目能够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风险影响水平可以接受;经预测,工程投产运行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附近公众同意该项目建设和选址。 天津市宏仁中药加工厂年产260吨中药大颗粒项目的建设从整体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分析看,该项目的建设有巨大的社会和环境效益。因此,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施工管理的条件下,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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