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德斯曼纺织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5吨印染辅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650m2,建筑面积600m2,雇佣6名员工,年工作250天,每天生产8小时,项目租用现状厂房从事纺织品、印染辅料的生产及销售,建设3条印染辅料生产线(其中1条洗涤剂生产线、1条均染剂生产线、1条软水剂生产线),年产115吨印染辅料(其中50吨洗涤剂、50吨均染剂、15吨软水剂)。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村自编8号(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42'00",东经112°52'57")。 3、建设情况: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06月编制完成了《清远市清新区德斯曼纺织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5吨印染辅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07月6日取得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关于《清远市清新区德斯曼纺织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5吨印染辅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清新环审【2017】62号)。 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2月建成竣工,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9日进行调试;建设单位于2018年4月27日取得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清远市清新区德斯曼纺织材料有限公司,临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到2018年7月26日。 4、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2%。 5、工程变更情况:实际建设工程内容无变更,于批复内容一致,已履行环保手续。 6、建设单位:清远市清新区德斯曼纺织材料有限公司 7、验收监测单位:深圳市政院检测有限公司 8、环评编制单位: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暂存于暂存池用于项目南侧的农田灌溉;项目粉尘、恶臭气体通过通风排气装置由无组织排放方式排放,项目通过合理布局的方式(既生产车间安排在项目东侧,生产设备较为远离项目西南侧敏感点),使生产噪声经过围墙阻隔和防护距离衰减后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各项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处理效果符合《清远市清新区德斯曼纺织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5吨印染辅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关于《清远市清新区德斯曼纺织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5吨印染辅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清新环审【2017】62号)要求。 2、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本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工业类项目) 1、水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可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旱作标准限值,符合《清远市清新区德斯曼纺织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5吨印染辅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关于《清远市清新区德斯曼纺织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5吨印染辅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清新环审【2017】62号)要求。 2、大气环境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恶臭气体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即≦20,无量纲)。 3、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3个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测值范围为:57~59dB(A),夜间噪声测值范围为:45~4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废包装桶、包装袋等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桶、包装袋等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后由生产商回收利用,项目固体废弃物去向合理,不直接外排,因此无需上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故不做详细分析。 5、环境风险防范 项目设置的事故应急池位于生产区的中间(容积为大于6m3 ),防止生产时洒漏的生产废液泄漏外流影响周围环境。一旦发生泄漏,先转移到备用的罐体中,泄漏液引流到事故应急池中。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工,13927478921 2、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生,15159079999 公示时间:2018年6月15日~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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