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熙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纳米氧化锆项目(一期)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湖北熙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纳米氧化锆项目(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北熙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纳米氧化锆项目(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熙田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化工园区 建设内容:建设一条500t/a氧化锆粉生产线,配套建设氨罐2个,氯化铵储罐2个,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 二、验收监测基本情况 2015年1月,湖北熙田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北天亮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编制完成了《湖北熙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纳米氧化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宜昌市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2月以宜市环审﹝2015﹞16号文批复了该项目。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改为分期建设,并委托湖北正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湖北熙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纳米氧化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变更说明》。一期项目为500t/a氧化锆粉体项目,建设时间为2015年6月-2017年8月;二期为120t/a氧化锆制品项目,建设时间为2017年8月-2018年5月;三期为680t/a氧化锆锆球及1500t/a氧化锆粉项目,建设时间为2018年5月-2019年6月底。 目前,湖北熙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纳米氧化锆项目(一期)已经建设完成,并于2017年8月投入试运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运行负荷82.1%-84.5%,符合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2、验收监测结果 (1) 废水 监测期间,厂区污水站总排口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以P计)排放浓度均值排放浓度均值及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 监测期间,项目项目造粒筛分段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烧结段及三效蒸发段排气筒排放废气的氨排放速率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5m最高速率限值要求。厂界外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的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项目1#、2#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3#、4#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 (4)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主要来源办公人员办公生活。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枝江市绿亮保洁有限公司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机械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目前未产生,已与宜昌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书。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闪除尘器收集粉尘、分筛的筛上物以及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其中除尘器收集粉尘、分筛的筛上物产生的沉淀物主要成分为氧化锆,可回烧结炉重新烧结利用。废活性炭由宜兴市华海活性炭有限公司回收利用。 (5)总量指标 经验收监测结果核算,项目废水中COD总量为0.426t/a、NH3-N总量为0.022t/a,(第二次监测结果COD总量为0.730t/a、NH3-N总量为0.065t/a),废气中颗粒物总量为0.058t/a,满足本次项目的总量指标:COD:0.768t/a(接管),NH3-N:0.113t/a(接管),颗粒物:0.135t/a。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变更说明及其审批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如对此项目有异议者,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20工作日内(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7月16日)内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和投诉。 信息反馈电话:0717-491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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