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防城港第十六泊位码头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防城港第十六泊位码头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二作业区。工程建设1座1万吨级通用散货泊位(水工建筑物按5万吨级泊位预留),码头岸线长250米。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码头水工、港池、护岸、陆域形成、装卸工艺、堆场、港内道路,以及配套于整体工程的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设计年吞吐量95万吨,装卸货种为煤炭。由于市场发展需要,防城港北部湾港务有限公司对防城港第十六泊位码头装卸货种进行了调整,增加装卸硫磺.项目依托原有港口码头设施,不新增建设内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地表水环 (1)环境影响 本工程建成运营后,主要影响为泊位码头面港区生活污水、到港船舶污水产生的影响。 (2)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①到港船舶油污水由船舶委托已取得海事管理机构批准资质的船舶服务公司接收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经自带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按规定处理后达标排放。船舶产生的压载水严禁进入港区内排放,应该按照《73/78国际防污公约》附则II的相关要求在航行中排放或在航行中完成深海置换。 ②日常生产污水(机修废水)经集中收集后排入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 ③生活污水通过位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外排。 2、环境空气 (1)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项目营运期TSP、PM10预测值均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总体来说,本项目营运期污染物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有一定影响,但均可满足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因此营运期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码头面和道路场地进行经常性清扫、洒水,控制二次扬尘的污染。散粮装卸作业在卸料处和转运点设置干式防尘系统,皮带机设置密封璃钢防尘罩,防止散货转运过程中的起尘。堆场四周设置防护林带。 3、声环境 (1)环境影响 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各侧场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值。 (2)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码头噪声级较高装卸机械维护,加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通过合理安排工人轮流操作机械,减少工作接触高噪声的时间。 4、固体废弃物 (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陆域人员生活垃圾、到港船舶生活垃圾等产生影响。 (2)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①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必须用密封式袋或桶盛装,接收上岸处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对来自疫区和境外的船舶产生的垃圾,必须进行卫生检疫,发现疫情时必须在船上杀菌、消毒处理后,才可进行下一步的处置工作。 ②港区船舶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严禁向水中倒弃,禁止随意丢弃垃圾,需在码头区设置封闭的垃圾存储设施,定期集中交由港区环卫部门处置。 ③港区化粪池处理产生的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设备检修产生和船舶废油等经港区统一收集后,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单位收集和处理。 5、地下水环境 (1)环境影响 各种物料均通过密闭的设备进行输送,装车栈台及其他辅助生产装置周围设置封闭的耐酸陶瓷或混凝土护面的排水沟,可将偶尔泄漏的物料或冲洗水收集后通过排水系统进入污水收集池,不使有害物料进入沙质地面从而污染地下水。港区各类污水经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不会对区域地下水水质造成不良影响。 (2)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做好地面和装车栈台、码头作业面和事故池的防渗及防溢措施,采用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的防渗体系。设置防渗漏检查孔等渗漏溢出检测设施,围堰壁采取防腐措施。 6、环境风险影响评价及防范措施 (1)环境影响 主要风险影响为撞船事故将造成矿石入海和船舶油料泄漏污染造成的影响。 (2)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①尽快建立完善项目应急预案,码头应急预案应纳入港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 ②船舶进行装卸作业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泄漏事故。 ③码头配备相应的溢液应急设备;同时码头应加强日常演练,预防到港船舶溢液事故的发生,应急响应时间控制在1h内。 三、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场址选择合理。项目建设和营运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在切实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各种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水、气、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可有效处置,环境风险可控,建设单位只要认真对待本项目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对环境影响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直接受影响的人群,此外还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和对项目比较关心的其他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防城港北部湾港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友谊路18号 邮编:538001 联系人:凌凯 电话:18707715664 防城港北部湾港务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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