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新疆塔东区块试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受大庆油田新疆塔东油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评公司”)承担了大庆油田新疆塔东区块试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开建设项目的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 工程名称及概况 工程名称:大庆油田新疆塔东区块试采工程 建设地点:大庆油田新疆塔东油气勘探区古城区块位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境内。该区块南部距离315国道约80km,西南部距离沙漠公路约90km,海拔通常1000m以上。 主要工程内容: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36000m2,其中临时占地24000m2,永久占地12000m2,全部利用老井(预探井),试采期共计38天。主要地面工程为火炬(DN150 20m)3座。 工程投资:项目工程总投资3159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生态环境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和资料搜集,本工程所在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敏感区域和重要生态敏感区域。本工程永久占地面积12000m2,临时占地面积24000m2,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在油区范围内并呈点线状分布,对土壤、植物、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对原有景观结构和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程度影响。 2.空气环境影响 本工程开发期废气排放主要是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以及施工扬尘,属于阶段性局部污染,工程结束后,其影响也相应消失。 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火炬燃烧烟气,预计本工程实施后,火炬燃烧烟气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影响较小。 3.水环境影响 钻井废水基本与废弃泥浆、岩屑一同带出。本次钻井工程一开、二开上部为非磺化水基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岩屑在井场进行填埋;二开下部、三开、四开为磺化水基泥浆,拉运至塔里木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对磺化泥浆、岩屑进行集中收集、暂存、处理,达标固废用于铺筑井场,对达标净化水用于站区绿化。 本工程在开发期和运营期,只要建设方严格按照拟定的环保措施进行,对生产和生活废水进行妥善处置,水污染影响很小。 4.噪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建设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轮式装载车、电焊机、吊管机、柴油发电机组等。由于利用老井,仅存在开钻过程,局部地段的施工周期较短,因此,施工产生的噪声只短时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本工程井区周围没有噪声敏感目标,建设期噪声主要对现场施工人员产生影响,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而且施工过程为临时性的,噪声源为不固定源,对局部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可以为环境所接受。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集中在井场。预计本工程实施后,井区周边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工程计划试采3口井,钻井期岩屑随钻井泥浆带出,一开、二开上部为非磺化水基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综合利用,用于铺筑井场、道路等;二开下部、三开、四开为磺化水基泥浆,拉运至塔里木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对磺化泥浆、岩屑进行集中收集、暂存、处理,达标固废用于铺筑井场、道路等,对达标净化水用于站区绿化。 本工程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可以得到有效的处理,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可以接受。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工程涉及的生产设施主要是井场。井场涉及的危险性物料H2S浓度较高,存在井场设备应性破裂发生物料泄漏、着火爆炸及人员中毒伤亡的可能,本工程的环境风险值低于行业风险值,因此,本工程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当发生泄漏、火灾或爆炸时,工作人员应根据风向标指示及时向上风向撤退,在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发生致死事故。本工程须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在风险事故状态下,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控制风险影响,是控制环境风险影响的有效途径。本次评价将以此为重点,针对工程环境风险事故的特点,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三、 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生态保护措施 (1)在井场建设施工期,要采取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缩小施工范围。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 (2)井场永久占地12000m2。 (3)井场生态恢复 工程井场施工结束后,应对其占地内的土地进行平整、恢复其原貌。充分利用工程前收集的表土覆盖于井场临时占地恢复区表层,覆盖厚度应根据植被恢复类型和场地用途确定。施工结束初期,对井场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地表进行硬化,以减少风蚀量。 (二)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建设期间定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且采用高品质的柴油、添加柴油助燃剂等措施。在很大程度上可降低柴油燃烧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施工设备的放置进行合理优化,尽可能少占土地,对工作区域外的场地严禁车辆和人员进入、占用,避免造成土地松动。 (3)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 (4)对各井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的检查、检修,以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 (5)定期对井场内的机械设备、阀门等进行检修,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 (1)井场生活场地配备移动式环保厕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送至塔里木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 (2)运营期产生的采出水经塔里木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装置处理后作为站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3)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拉运至塔里木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进行处理,作业废水通过集中收集、暂存、处理,达标净化水用于站区绿化。 (四)噪声保护措施 (1)定期维护泥浆泵、钻机、压裂车等高噪声设备。 (2)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消音设施。 (3)在运营期时应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 (4)设置隔音值班室供操作人员使用,同时,配备必要的防噪设施,如耳塞等,供操作人员在泵房巡视检测时使用,以保护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建成运营期的主要为生活垃圾。每个井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且末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四、 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是当前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本工程的选址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工程建成后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属可接受的范围,本工程的选址、选线从环保角度认为可行。 本工程采用了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总体布局合理,本工程在坚持“三同时”原则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环境保护要求,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五、 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环评公司工作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建设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新疆塔东油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6-2705211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河北省泊头市新兴街 环评联系人:王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317-5100382 Email:dyhb9999@163.com 六、 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评价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更加趋于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评价问卷调查由建设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确定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 (3)工作时间表 2018年5月29日至6月12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发布第一次网络公示;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9日发布第二次网络公示;2018年6月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工程通过随机交谈和填表咨询的方式展开了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调查表发放地点主要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原则上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工程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工程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工程类型及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2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主要为工程区周围村民及油区工作人员。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环评爱好者网站进行两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公司、我公司查阅报告书全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及环评公司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及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工程的基本情况及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我公司及环评公司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环评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德源公司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我公司、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该工程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征求主要事项: 1、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对本工程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对工程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1、对工程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2、对该工程环保工作的预期。 13、对本项目需补充和补救的保护措施建议 八、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德源公司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九、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大庆油田新疆塔东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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