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邀请公众参与的公示(第二次) 一、规划名称:宕昌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15-2018年) 二、规划范围:将宕昌县境内河道划为“可采区、禁采区”,将开采时段划分为“可采期、禁采期”。 本次规划的可采区和禁采区分别为:可采区——白龙江、岷江、理川河、角狮河、良恭河、朱各沟、江布沟、康家沟、竹院河等9条河道。禁采区——官珠沟河、鹅嫚沟河、缸沟河、南河等4条河道。规划的可采期和禁采期分别为:可采期——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5日。禁采期——每年4月15日至9月30日。 三、规划年限:2015-2018年。 四、规划内容:对全县重点河道经实地勘测,并根据河段的河道砂石储量等进行总体控制,开采总量为47.1万m3。 五、征求公众意见:收集规划区域及周边区域的民众对规划的观点、要求和愿望,请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规划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宕昌县水务局 联系人:付工 TEL:13830903225 环评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发表意见、建议和看法。 宕昌县水务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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