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有关规定,经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合格,现对验收内容进行一下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际占地面积8000m2,实际总建筑面积3000m2。项目实际在现有轮窑一侧建设一条“一烘两烧”隧道窑生产线,新建彩钢瓦棚2个,新建烟囱1个,烟囱高度25m,年产总量为标砖3000万块。 二、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环评登报告表及相关批复意见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到了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目前各项目环保措施和投资已基本落实、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执行了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三同时”制度。 三、验收结论 云县爱华镇大河口红砖厂技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上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整个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部分落实了环评及相关批文的要求,未造成较大环境影响,生态恢复良好,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基本具备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建议给予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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