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肇庆市过渡期间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肇庆市新润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简介 (一)项目名称:肇庆市新润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一期) (二)工程性质:技改 (三)建设地点: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澄湖村土名“白口岭” (四)项目规模:年产6000吨改性煅烧氧化锌 (五)主要工程内容:占地面积约为1132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主体工程主要是1条改性煅烧氧化锌生产线,生产能力为6000吨/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肇庆市新润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永国 联系电话:13827724668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回龙镇澄湖村土名“白口岭” 三、公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其他说明事项、验收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06月20日-2018年07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