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通化市购物中心工程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8年6月13日,通化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根据欧亚通化市购物中心工程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进行项目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通化市江南新区 ,通化市江南新区沿江路与国道303(集锡线)交汇处,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25°56′8″,北纬41°42′26″。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69708.75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1311.6m2,总建筑面积128313.2m2,其中一期建筑面积64353.5m2,二期建筑面积63959.7m2。该项目含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劳动定员300人,每天1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365天。验收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营运,环保负荷大于75%,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2年9月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欧亚通化市购物中心工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年9月13日通化市环境保护局做出了通市环建字[2012]70号《关于欧亚通化市购物中心工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项目于2012年6月开工建设,2012年10竣工,2012年11月投入调试运行。 经调查,目前该项目不属于国家第一批排污许可证申领试点范围,暂未申领排污许可证;今后将按照国家的规定,再申领排污许可证。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实际总投资69708.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0.1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1311.6m2,总建筑面积128313.2m2,其中一期建筑面积64353.5m2,二期建筑面积63959.7。该项目含地下一层、地上五层,项目内两个独立烟道。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本项目企业名称、主体建筑设施、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等内容均与环评期间一致,无变更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已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过程中总体上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基本做到了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具体如下: (1)废水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处理的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最终汇入浑江。 (2)废气 该废气主要为5楼美食广场(注:美食广场由原来的3层搬到了5层。)及1楼超市外围餐饮部分产生的油烟,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餐饮业油烟经各自的独立烟道高空排放,部分商户(4家商户5个油烟净化器,每个油烟净化器处理2个基准灶头排放的油烟)距离独立烟道较远,油烟无法接入商场独立烟道,设置了各自的独立排油烟管道,油烟引入楼顶,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满足环保要求。 (3)噪声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房泵类、换热站产生的噪声。选用了低噪声的机械设备的同时,对水泵间安装了消音材料、双层隔声门密闭;水泵房、换热站均属于半地下式建筑。 (4)固体废物 该项目固废主要为购物中心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商企和工作人员丢弃的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外售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环境无二次污染。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1楼超市外餐饮业购物中心独立烟道排气及5楼美食广场独立烟道排气均满足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大型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及速率要求。楼顶5个商户自按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情况均能够满足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小型食堂标准要求。 (二)废水 生活污水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 (三)厂界噪声 经监测:厂界四周噪声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核算结果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公示日期:2018年6月20日-2018年7月5日 投诉电话:通化欧亚贺部长186843576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