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9000吨医药中间体、光引发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9000吨医药中间体、光引发剂项目》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9000吨医药中间体、光引发剂项目 项目概要: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在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包音敖包工业区投资建设年产29000吨医药中间体、光引发剂项目。拟建项目位于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包音敖包工业区,东临园区路,南至规划六街,西邻兄弟化工有限公司,北邻园区路。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全部自筹。项目主要产品为苯硫酚2000t/a,茴香硫醚1000t/a, UV184(1-羟基-环已基-苯基甲酮)3000t/a,TPO(2,4,6(三甲基苯甲酰基)二苯基氧化膦)3000t/a, BDK(安息香双甲醚)2000t/a, UV1173(2-羟基-2-甲基-1-苯基丙酮)3000t/a,三氯化铝15000t/a;副产品为次氯酸钠1032t/a,结晶三氯化铝25019t/a,硫酸钠1520t/a,氯丁烷1307t/a,氯化钠7766t/a,三乙铵盐酸盐1968t/a,亚磷酸1445t/a,盐酸9575t/a。主要产品生产量为29000t/a,副产品49632t/a。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编制报告书阶段。 2、主要的工作内容:工程分析、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预测、环境影响预测、环保措施论证、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众参与贯穿整个评价过程中。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本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等的看法,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等方面,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共进行两次环评公示,本次为第一次公示,公众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自己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反馈。 五、项目实施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机构: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总 联系电话:13758564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