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jf20090518 于 2018-6-26 16:13 编辑
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在提交环保验收申请材料前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06月26日起。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2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空心砖生产线项目 (2)建设地点:连城县姑田镇溪口村何头坪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年产2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空心砖生产线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城县姑田溪口新型砖厂 联系人:林峰 联系电话:15960925058 (三)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十楼、十一楼 联系方式:0592-7131188 (四)环保措施落实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如下: 1、废水:①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的要求:COD≤200mg/L、BOD5≤100mg/L、SS≤100mg/L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因此,项目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②初期雨水:项目厂区东侧和西侧分别有建雨水沟及三级沉淀池,东侧沉淀池大小为20m3,西侧沉淀池大小为15m3,雨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再外排,沉淀池容积需扩大整改。因此,沉淀池整改后项目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③脱硫除尘废水:脱硫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原材料拌和,不外排。因此,项目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2、废气:项目采用湿式双碱脱硫除尘工艺(加入石灰和片碱)对烟气进行处理,再通过16m高的排气筒排放,检测结果显示: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均符合验收检测执行标准,即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中的相关限值,同时也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限值,可达标排放。 项目的原料堆场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建设单位在原料堆场处加盖顶棚并定期洒水抑尘;产生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检测结果显示: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也能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限值,故无组织废气排放能够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在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的同时,也采取了吸声、减震、维护保养、合理布置等措施从而可以有效地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检测结果表明:在验收检测期间,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48-51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2-44dB(A),检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4、项目产生的固废:(一)生产固废:①带铁物质:原料煤矸石中含有少量带铁物质,磁选除铁工序将带铁物质除去,带铁物质可以外售;②废坯: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坯全部回用于制砖生产;③废砖:烧成后的废砖用于筑路基、填料等综合利用;④脱硫除尘沉渣:脱硫除尘产生的沉渣经收集后回用于制砖生产。(二)生活垃圾: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三)危险废物:项目运输车辆在维修、保养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产生量约0.08t/a,厂区切坯机、挤出机需要润滑油,润滑油需求量约0.03t/月,项目产生的废机油作为这些生产机械设备的润滑油使用,废机油不外排。综上,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厂区内专门设置了存放废机油的贮存间,危废贮存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牌,并且建立台账记录废机油的使用量以及去向。危险废物贮存时做好“防腐、防渗、防流失”措施,地面及墙壁均采用环氧树脂漆。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标准进行贮存,危险废物贮存间做好“防风雨、防盗、防渗漏”,并设置导流槽、围堰。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30天内(含节假日),建设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表中,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国土部门和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建设单位:连城县姑田溪口新型砖厂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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