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15万吨硫酸钾复合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应城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15万吨硫酸钾复合肥扩建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 项目名称:应城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15万吨硫酸钾复合肥扩建项目 (2) 建设性质:扩建 (3) 建设单位:应城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 (4) 建设地点:应城市蒲阳大道77号 (5) 生产规模:15万吨硫酸钾复合肥(主产品)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应城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内,改造、优化现有工艺装置,新建部分构筑物设施,项目无新增土地。工程完工后规模为硫酸钾复合肥15万吨/年。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本技改项目属于鼓励类“优质磷复肥、钾肥及各种专用复合肥生产”,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三、项目厂址可行性分析
根据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第五章(城市总体布局)第三十三条(主城区用地规划结构)和第六章(城市用地布局)第四十八条(主城区工业用地布局),并且应城市人民政府已经将该地块调整为工业用地,因此该项目用地及建设符合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四、清洁生产 本项目在原辅材料、产品、生产工艺及设备、排污等方面均十分注重清洁生产,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五、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SO2日均浓度的评价指数在5#监测点应城一中有超标现象,可能与周围工业企业排放有关。其余监测点评价指数均小于1;NO2日均浓度的评价指数为0.10~0.22,TSP的评价指数在0.27~0.87之间。整体来看,评价区环境质量目前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 大富水除CODcr指标外,其他指标在各监测断面均能满足GB3838-2002Ⅲ类水体标准要求。 由于生产、生活废水输入的综合影响,喻家闸下游5km(3#断面)CODcr出现超标现象,评价指数为0.60~1.15。而到了天鹅镇(4#断面)CODcr的污染物评价指数在0.66~0.91之间,均能满足GB3838-2002Ⅲ类水体标准限值要求,说明大富水具有一定的自净能力。 (3)声环境 厂址周围声环境质量良好,各监测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六、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结论 (1)废气 废气主要来源于厂区生产过程的有组织排放和储罐区的无组织排放。 厂区有组织排放废气均经过相应的处理措施之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经过估算,废气的最大落地浓度均微小,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针对盐酸、硫酸等易挥发储罐的尾气采用水密封装置,建议排出气体由碱喷淋方式进行吸收回用,吸收效率大于90%以上,可大大减少“大、小”呼吸导致的无组织废气排放量。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通过工艺内部用水平衡,实现工艺生产废水零排放。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厂区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污水以及少量的设备、地坪冲洗水,一起经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造气旁流水生化处置装置处理后由应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纳。 (3)噪声 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空压机、各类泵等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使用隔音罩和采购低噪声设备的措施减轻了噪声对工人的危害,并且随着距离的衰减,树木吸音等方式来减小边界噪声,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 dB(A)、夜间55 dB(A)),因此,项目运行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无工艺固废产生。 由于技改之后不再使用燃煤,本项目将不再产生燃煤煤渣,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仅为少量的员工平时办公垃圾,厂区办公人员250人,办公垃圾按照0.3kg/人•天计,产生办公垃圾为24.75t/a。定期送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即可,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七、公众参与 绝大多数的厂区周边和县城居民均赞成该项目的建设,他们认为该项目可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解决当地的就业问题。同时提出企业必须按环保要求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力争将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建设单位认真听取了公众提出的意见,并承诺建设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加强管理,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以消除公众的顾虑,从而争取到更广泛的群众支持。
联系方式 现予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丹清 电话:0712-3238742 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7-8737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