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翔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60吨聚酰亚胺薄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天津市翔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60吨聚酰亚胺薄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市翔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60吨聚酰亚胺薄膜项目位于天津宝坻塑料制品工业区广阔道9号,该项目占地23亩,总投资3000万元。 项目以均苯四甲酸二酐(PMDA)、4,4'-二氨基二苯醚(ODA)和N,N-二甲基乙酰胺(DMAC,溶剂)为原料,主要经过溶解、聚合、消泡、流涎成膜、亚胺化等工序进行生产。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在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017-120115-29-03-005339)。厂址周围较近敏感点主要为厂址东南600m处的于古庄村。 二、项目环境影响及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气 DMAC溶剂不凝气和真空尾气采用“催化燃烧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排放的VOCs等污染物均可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完成后需设定100m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同由厂区总排口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危险固废包括滤渣、废有机溶剂、废原料包装袋等,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固废能够做到妥善与安全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空压机、分切机、真空泵、搅拌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加装减震基础、消声器、厂房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标准要求,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三、环评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选厂址符合天津宝坻塑料制品工业区土地利用规划。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合理,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的削减,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可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废气、废水、固废的排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本评价认为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效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其它措施,并充分考虑环评提出的建议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众参与公示期间(2018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16日),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边的居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六、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翔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649098385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 电话:0371-86528828 八、意见征询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天津市翔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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