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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白杨沟石灰石矿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8年7月,受新疆新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新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白杨沟石灰石矿》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新疆新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白杨沟石灰石矿 2、项目性质:新建 3、工程内容:年产水泥用石灰岩矿石20万吨,矿石采用山坡露天开采方式。 4、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东偏南直线距离44km处,白杨沟西段的沙拉巴斯萨依沟东侧,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N:43°42'09",E:88°05'28"。 5、项目投资:总投资485.5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新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长生 联系电话:13009665305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228号 通讯地址:河北省泊头市新兴街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317-510038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 工作程序 1、调研、搜集资料、现场勘察; 2、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 3、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综合分析、提出环保对策和建议、给出结论; 4、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5、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6、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二) 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公众参与; 8、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简本。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本次环评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1、公众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 2、公众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所持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对本次公众参与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新疆新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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