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4日,赤壁市华祥公路石料有限公司组织武汉环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3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对赤壁市公路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现场检查。 验收组现场查看了采石场、排土场、矿石加工区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验收单位对《验收调查报告》内容的汇报,查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中伙铺镇南山村,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矿区面积0.0818k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场、破碎场地、筛分场地、排土场、办公生活区等。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30万吨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赤壁市华祥公路石料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委托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赤壁市华祥公路石料有限公司赤壁市公路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6年12月30日取得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赤壁市华祥公路石料有限公司赤壁市公路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保审[2016]187号)。 (三)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与环评范围一致。 (四)工程变动情况 1.环评中项目建设办公楼为4层,实际建设3层,另建设有1层食堂1栋 2.环评中项目破碎筛分采用湿式除尘系统,实际采用湿式加布袋除尘方式除尘。 3.环评中钻孔采用湿式凿岩钻孔,实际采用配套有布袋除尘系统的钻机钻孔。 4、在项目范围内新增一处排土场。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浇灌,不外排;矿区雨水收集至沉淀池进行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钻孔粉尘经潜孔钻自带的除尘收集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筛分工段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筛分工段进行了封闭;一破卸料口进行了半封闭,以抑制粉尘;传送带等运送系统采取了密闭措施;堆场等无组织粉尘通过喷洒措施抑制扬尘;进场道路已进行硬化,同时采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防尘篷布等措施,抑制道路扬尘污染。 (三)噪声 噪声主要为采区爆破噪声、空压机、破碎机、筛分机、运输车辆噪声等,噪声值在84~120dB(A)之间,采取机房封闭隔音+合理安排运行时段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表土部分用于上一台阶生态恢复覆土,多余部分堆放至排土场,用于后期矿坑回填;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全部作为产品外售;项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池收集后定期由村组保洁员按时清运。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排土场垮塌风险防范措施:注意排土石场挡土墙进行定期观察,泄洪设施的完好,设立洪水期报警制度及周密可行的应急事故处理方案,并组织专班对排土石场进行严密的监控,尽量使垮塌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2.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选派有经验的专人负责边坡管理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对采场经常进行全面检查,当发现台阶坡面有裂隙可能塌落或有浮石和伞檐的上部时,必须迅速处理;有条件的矿山要设立专门观测点,对露天矿场的边坡变化情况进行定期观测,未经处理的浮石危险区禁止任何人员作业、休息和停留,并需作醒目的危险标志。 3.柴油泄露风险防范措施:储罐区设置围堰,不低于0.5m,在储罐区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三、验收调查结果 (一)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过自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施肥,不外排;项目周围溪沟各项水质参数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二)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附近敏感点大泉周家、长丰山廖家、张家湾,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三)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进行有效处置,排放量为零。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7月13日-2018年8月13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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