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赤水市吉祥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赤水市吉祥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赤水市天台镇凤凰村云顶组 建设单位:赤水市吉祥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为8428m2,建设有3栋1.3级烟花爆竹成品储存仓库,其中101#仓库建筑面积为316m2,核定最大存放药量为1000kg;102#仓库建筑面积316m2,核定最大存放药量为3000kg;103#仓库建筑面积为396m2,核定最大存放药量为3500kg;建设消防水池(尺寸7.5×7.5×3m,容积180m3,根据计算,该容积不能满足消防设计要求,消防水池容积应大于270 m3)一个,值班室一栋,建筑面积为160 m2。库区周边设2m高的密砌围墙。 公示时间:2018年7月16日—2018年8月13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袁莉 联系电话:0851-28916336 邮箱:19928683@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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