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远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分公司年产300吨复合氧化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科远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分公司年产300吨复合氧化锆生产项目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其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广东科远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分公司年产300吨复合氧化锆生产项目位于惠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青春村委会后陂村民小组厂房,总占地2582m2,建筑面积2250 m2,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年产复合氧化锆材料300吨。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科远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分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青春村委会后陂村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南大道3699号弘泰大厦12层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收集资料——公参公告——环境监测——编制环评报告书——送审报批。 主要工作内容:监测和评价区域环境现状,分析本项目污染源特征,预测本项目对各类环境要素以及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同时分析判断环境风险事故的出现概率及危害大小,提出完善建设方案和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议和必须达到的环保要求,使本项目的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相协调,保障所在地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对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 对建设单位在污染治理、风险防范、环保补偿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3. 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等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4.本次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建设及其环评工作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广东科远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分公司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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