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特种胶带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抛丸清理机用橡胶履带3500条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 青岛市崂山特种胶带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抛丸清理机用橡胶履带3500条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要 青岛市崂山特种胶带制品有限公司于青岛崂山区王哥庄街道港西村建设年产抛丸清理机用橡胶履带3500条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00万元,总占地面积6751.8m2,建筑面积4011m2。 二、产业政策和规划协调性 项目为[C2912]橡胶板、管、带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2011年本)》(2013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环境现状评价 1、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PM10、NO2、SO2、PM2.524小时均值浓度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二级标准要求。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厂区东侧晓望河水质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及周围村庄地下水水质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4、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厂界各监测点及敏感点沙岚村昼间、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打毛间产生的打毛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P1排气筒排放;称量间产生的称量废气与炼胶车间炼胶废气一起进入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硫化废气一起进入一套UV光氧一体机(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P2排气筒排放;项目锅炉房燃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15m高P3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气中打毛废气颗粒物执行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配料及炼胶、硫化工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燃烧废气中的SO2、NO2和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锅炉房软化系统定期排污水、烘干房暖气片冷凝水、硫化机冷凝水属于清洁下水,用于厂区及周围环境绿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厂内产噪设备主要为密炼机、开炼机、硫化机、风机等,采取了隔声、消声及减振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企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建设项目对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别集中收集,危险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固废按类别进行处理,能够确保所有固废的处置措施妥善有效。 五、主要环保对策措施结论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打毛废气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称量废气与炼胶车间炼胶废气一起进入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硫化废气一起进入一套UV光氧一体机(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高空排放。 建设项目通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以确保各污染源达标排放;通过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在各污染源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污染影响。项目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锅炉房软化系统定期排污水、烘干房暖气片冷凝水、硫化机冷凝水属于清洁下水,用于厂区及周围环境绿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采取合理的总体布置等,这些措施是可行的。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对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别集中收集,按类别进行处理,能够确保所有固废的处置措施妥善有效。本项目固废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产品可满足市场需求,经济效益显著,有利于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和环保对策建议,项目运行后在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七、公众咨询途径 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在环评爱好者网站进行了两次公示。公众可通过向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相关民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3)您对本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具体意见。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 青岛市崂山特种胶带制品有限公司 2、联系人:苏总 通讯地址:青岛崂山区王哥庄街道港西村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张工 本项目公示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由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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