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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中山火炬开发区涌景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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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ing-5114 发表于 2010-9-29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iming-5114 于 2010-9-29 11:09 编辑

中山火炬开发区涌景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山火炬开发区涌景路工程已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拟建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涌景路工程

建设单位: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项目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神涌村,是一条南北走向的新建道路。道路起点与凯茵新城相接,中间与待设计的深港大道相交,下穿广珠轻轨和京珠高速公路,终点与博爱路相交。起点位于规划的雅居乐路口,终点接博爱路南76米处已建成的道路K0+000~K1+827.990)。

项目全长:道路设计全长1827.990米。

道路等级:道路为城市次干道Ⅱ级

计算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

道路红线宽度:本路道路红线宽度16~24米,(K0+000~K1+053.681)为双向四车道,为两块板形式。(K1+053.681~K1+827.990)段为双向四车道,采用一块板形式。

项目性质:新建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2.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2.1.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总悬浮颗粒物污染分析

项目建设中需对现有旧路路面也需进行破碎,同时路基修筑中存在一定的土方工程,施工中产生大量的易于起尘的颗粒物;在日照强烈、空气湿度较低的气象状况下,易导致较为严重的扬尘污染;而周边区域为人类活动密集区,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排放,将对人群健康产生相当不利影响。

此外,建筑垃圾、建筑材料运输中如有易起尘物质洒落、或在运输中起尘也将对运输道路侧空气环境及市容市貌造成污染。施工中应采用外购商品混凝土,严禁在施工现场进行场拌。

道路建设工程产生总悬浮颗粒物污染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填挖及材料装卸等环节。距离施工现场200m内区域学校、居民及施工人员将受到总悬浮颗粒物的不良影响;

2)作业机械废气污染分析

道路施工机械主要有载重车、压路机、打桩机、柴油动力机械等燃油机械,施工机动车污染源主要为NOx的排放。类比调查统计,机动车正常行使时的NOx排污系数为:小型车2.2g/·km;大、中型车3.2g/·km。施工机动车以大、中型车辆为主。按日进出作业场区车辆200辆计,每辆车在作业场区行驶距离按1000m(含怠速期)NOx排放量为0.64 kg/d,折合NOx排放量为0.08 kg/h(高峰期)。根据估算的排放量,200辆机动车废气的二氧化氮在静风条件下1小时平均浓度最高可达0.00054 mg/m3,占评价标准的0.2%。因此,施工车辆排放的废气不会造成外环境的明显污染。且随着工程的结束,该影响将消失。

2.1.2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预测结果显示,项目建成后,车流量增加使路侧空气环境中CONO2浓度有所增加,随着车流量的增加道路沿线CONO2浓度呈上升趋势,不同预测距离处,距离道路越近,CONO2预测浓度值越高。营运期预测距离处CONO2预测结果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说明汽车尾气对道路两旁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2声环境影响分析

2.2.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最大在距声源30m以外可符合标准限值;夜间最大在300m以外方可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限值;昼间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噪声在距声源40m以外可符合标准限值;夜间在300m以外可符合标准限值。

2.2.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路网建成后,将会对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点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在实施工程项目的同时,必须做好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点的降声减噪措施,以确保沿线的声环境质量。营运中期、远期这些敏感点已实施防噪措施,受噪声影响程度会大为降低,同时采取跟踪的方法,若仍有超标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道路两侧新开发的建筑物,由开发者自行负责其防噪降噪的防护,对于新规划居住区,建议开发时适当调整沿街一带建筑的功能及相关的噪声防护措施,以避免道路对居住区的影响。

2.3水环境影响分析

2.3.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生产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经在施工场地建立临时隔油池和沉砂池,尽可能回用沉淀后的废水。一般经处理后施工废水SS浓度小于50mg/L,多余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雨水管网,施工废水经过处理后对周边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雨季地表径流水

在施工场地的雨水汇水处应开挖二级沉淀池,雨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可将径流雨水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

2.3.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营运期的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根据有关类比监测资料,路面径流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石油类和SS,且路面冲刷物的浓度集中在降水初期,降水15min内污染物随降水时间增加浓度增大,随后逐渐减小,路面径流污水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对雨水受纳水体造成污染。道路两侧区域的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并最终进入香洲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

通过进行雨、污分流排水管网的建设,项目建成运营后可杜绝该区域内污水随意排入附近地表水体的现象,有利于保护沿线地表水体的水质,改善周边居住环境。而经过雨水管道,进入水体的地表径流中所含污染物—般也在河流可自然降解的范围内,不会对受纳水体造成污染。

2.4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分析

2.4.1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为城市道路工程,可以将开挖弃土用于当地建设,需制定好利用计划,及时将弃土清运,建筑垃圾应符合相关的规定。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弃钢筋、电缆及木料等。对于废弃钢筋由有关单位及个人进行分拣,把有用的钢筋、木料、电缆等东西进行回收再利用,其余废弃物应集中堆放。

固体废弃物均应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垃圾应运输至经批准的消纳场处置;在妥善处置的前提下,施工建筑垃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4.2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道路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由于道路建成后由中山中山市交通部门、环卫部门和绿化部门对道路全线进行维护、清洁,故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中山中山市城市发展规划,其建设对完善中山市中心城区路网,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

拟建工程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属于非盈利性公益事业。本项目的建设改善和加强了城市环境,城市景观,美化了市容,促进了中山市经济快速发展,具有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采取有效污染治理措施后,本工程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及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在联系环评单位索取相关信息。若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项目营运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电话:0760-88290009

环评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李惠工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竹苑路天竹街18

邮编:528403
电话:0760-88223545

电子信箱:gxhkygdb@163.com

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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