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 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监测单位: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研究 分析测试中心 日 期:2017年11月
表1 项目总体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30标号商品混凝土,5万m3/a C35标号商品混凝土,5万m3/a | | | | C30标号商品混凝土,5万m3/a C35标号商品混凝土,5万m3/a | | | | 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靖县太极镇上古村,项目厂区中心坐标为:103°18'15.82",北纬35°58'6.34"。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1-1。 2013年5月23日,临夏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临州发改产业[2013]589号),同意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建设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 2013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编制工作;2013年6月27日,永靖县环保局下发了《关于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环境影登记表批复》(永环评字[2013]9号),同意项目的建设。 2013年7月,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开始动工建设,并于2013年10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并投试运营。 项目进入试运营后未按要求同期进行环保验收手续,直接进入生产运营至今。2016年11月25日,永靖县环保局下发了《关于督促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永环便字[2016]58号),要求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需要查清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以便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补救和减缓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委托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研究分析测试中心进行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研究分析测试中心接受委托后,在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及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项目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并认真研究了相关技术资料,对项目环保治理措施、环境敏感点及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 | | | | | | | | | | | | | | | | |
表2 编制依据 法律 法规 |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 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 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 1月 1 日) | | ⑴《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2017年8月3日; ⑵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3年5月); ⑶永靖县环保局,永环评字[2013]9号《关于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登记表的批复》,2013年6月; ⑷永靖县环保局,永环便字[2016]58号《关于督促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2016年11月。 ⑸临夏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临州发改产业[2013]589号《关于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2013年5月23日。 ⑹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监测分析方法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
表3 调查范围、因子、目标、重点 调查 范围 |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原则上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调查范围为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实施区域。 ⑴水环境调查 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及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排放去向;项目生产废水的处理方式及回用情况。 ⑵大气环境调查 项目运营过程中砂石料等骨料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搅拌机系统粉尘、水泥筒库呼吸孔粉尘、粉煤灰筒库顶呼吸孔和库底粉尘以及项目原料堆场的风力起尘。 ⑶声环境调查 声环境影响调查范围为项目场界范围,主要以工程实施区为中心,重点调查施工噪声对施工区外围的影响和试运营期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⑷固体废物 项目区域内固体废物的产生单元及处理处置去向。 | | ⑴大气环境 TSP、主要调查项目运营期粉尘的产生量、排放量及处理措施。 ⑵声环境 项目运行期的厂界的等效连续A声级(LAeq)。 ⑶水环境 生活污水排放水量、水质(pH、COD、BOD5、NH3-N)、处理效果、最终排放去向。 ⑷固体废弃物 具体主要调查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理方式及效果。 | | ⑴调查目标: ①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②区域声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和4a类标准。 ③区域地表水(黄河)环境质量: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域标准; ⑵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点: 根据验收调查,项目环境敏感目标同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变化。 项目环评阶段只有水环境敏感目标。根据验收调查,项目环境敏感点详见表3-1。 表3-1 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⑶调查重点: 根据工程建设运行对环境影响的特点及区域环境特征,确定本次调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如下: ①对照原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设计文件检查、核实该项目的工程组成是否与环评一致; ②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以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治理效果; ③环境敏感目标及环境影响调查; ④对项目从施工期到试运营期间的环境管理进行调查; ⑤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因子达标情况; ⑥工程环境保护投资落实情况; ⑦工程环境管理及监控计划的执行情况。 |
表4 验收执行标准 污染 物排 放标 准 | 本次环境影响调查,原则上采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所采用的各项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对已修订新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采用替代后的新标准进行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⑴水泥仓及其他通风设备的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水泥制品生产的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 表4-1 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⑵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的规定,具体标准值见表4-2。 表4-2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⑶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4-3。 表4-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Leq(dB(A)) ⑷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标准,详见表4-4。 表4-4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限值 单位:dB(A) ⑸项目厂区设置有旱厕,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生产,项目无废水外排。 ⑹项目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生活垃圾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13修订) | | |
表5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 | | 环评阶段:项目位于永靖县太极镇上古村,西侧为折达公路,其他三侧均为农田。 实际情况:实际建设地点及占地面积与环评阶段一致。厂区北侧和南侧均为空地,西侧为折达公路,南侧为中铁十三局工程项目部。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见图5-1。 |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13340m2,建筑面积500 m2。项目计划年产5万m3 C30标号和5万m3 C35标号的商品混凝土,项目包括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两条,混凝土罐车10辆。该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辅助工程(行政办公设施)、公用工程(包给排水、供电),储运工程(交通运输)、环保工程(废水治理、噪声防治及废气治理)等组成。 通过现场调查得知,项目实际建设的主要工程特性和项目环评阶段的主要工程特性是一致的,未发生变更。项目基本情况及验收规模经现场查看,与环评情况对照具体见表5-1。 表5-1 项目环评情况与实际验收情况对照表 名称 | | | | | 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两条,可年产10万m3商品混凝土; | | | | | | | | 不一致; 水泥储存罐4个;粉煤灰储存罐2个;添加剂储罐2个;料场1个; | | | | | | | 不一致; 项目生产用水由厂区东北侧的农灌渠由水泵抽取,存放于项目厂区的储水罐中;项目生活用水由上古村拉运; | | 厂区内生产废水全部回用或消耗,不外排;项目厂区设置有旱厕,职工洗漱废水泼洒厂区降尘; | | | 项目内冬季不生产,值班室采暖采用电暖;项目不新建锅炉 | | | | 项目厂区内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共设置两座沉淀池,容积分别为20m3和10m3; 部回用或消耗,不外排;项目厂区设置有旱厕,职工洗漱废水泼洒厂区降尘; | | | 项目噪声主要有搅拌机、水泵运行和混凝土运输车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制》(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的要求; | | | 项目料场采用移动水枪人工洒水;水泥筒仓(4个)呼吸孔采用反吹式除尘器; | 不一致; 项目料场采用防尘网遮盖;水泥筒仓(8个)呼吸孔采用反吹式除尘器;搅拌楼安装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传送带密封; | | | | | 不一致; 沉淀池底泥和滴漏混凝土收集后外运至永靖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 | | 2、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见表5-2。 表5-2 主要设备一览表 3、原辅材料用量 混凝土配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定》( JGJ55-2011)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的规定,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9)的规定,混凝土的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BJ63-2006)的规定,通过设计计算和试配确定。根据本项目实际生产情况,本项目生产的混凝土标号主要为C30、C35,各原辅材料消耗量见表5-3。 表5-3 原辅材料消耗量 4、产品方案 根据本项目实际生产情况,本项目生产的混凝土标号主要为C30、C35,混凝土年总产量为10万m3,各产品方案见表5-4。 表5-4 产品方案一览表 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34人,年生产天数220天,每天工作8小时。生产人员为企业周边农村富余劳动力,部分员工在厂区食宿。
实际工程量及工程建设变化情况,说明工程变化原因: 经现场调查并对照设计及环评批复内容,目前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变化如下: 1、主体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对照设计、环评报告及其批复内容,原规划主体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致。 2、 辅助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项目环评及设计文件,项目用原料储存采用水泥储存罐2个;粉煤灰储存罐2个;料场1个;由于项目初始建设单位未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建设单位自行进行设计,造成设计是数量偏少。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的调查,项目建设有水泥储存罐4个;粉煤灰储存罐2个;添加剂储罐2个;料场1个; 3、公用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项目环评及设计文件,项目用水接自上古村自来水管网。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的调查,项目厂区所在区域未接通自来水管网;项目目生产用水由厂区东北侧的农灌渠由水泵抽取,存放于项目厂区的储水罐中;项目生活用水由上古村拉运; 4、环保工程变更情况 ⑴废气治理措施: 根据环评文件,项目料场采用移动水枪人工洒水;根据现场实际调查,考虑料场洒水易造成厂内污水漫流,项目料场采用防尘网遮盖; 根据环评文件,项目水泥筒仓(4个)呼吸孔采用反吹式除尘器;根据现场实际调查,项目水泥筒仓(8个)呼吸孔采用反吹式除尘器;搅拌楼安装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 ⑵固废治理措施: 根据环评文件,项目生产固废回用于生产;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项目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过程;沉淀池底泥和滴漏混凝土收集后外运至永靖县建筑垃圾填埋场。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项目主要工艺流程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图5-2。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jpg 图5-2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分布图 工艺流程简述: ⑴原料:本项目生产所需要的原料有水泥、粉煤灰、沙子、碎石、水,其中,水泥、粉煤灰等粉状原料采用罐装车运输到厂区后,正压吹入相应原料罐内储存;砂、石子由运输车辆运至位于厂区砂石料堆场内堆存。 ⑵加料:储存于砂、石子料场的砂、石,由装载机加入砂、石料仓,砂石料为湿料,通过密闭皮带输送至加料斗,由加料斗进入搅拌站内;水泥粉煤灰等粉状原料则通过螺旋输送机密闭上料至搅拌站内;搅拌用水及液体外加剂采用压力供水及水泵上料。整个过程采用全自动化操作。 ⑶搅拌:进入搅拌站内的各种原料经称斗重量配料后利用气动放料阀进入搅拌机进行强制搅拌。在搅拌机内相互反转的两根搅拌轴的搅拌下,受到浆片周向、经向、轴向力的作用,使物料一边相互产生挤压、摩擦、剪切、对流从而进行剧烈的拌合,一边向出料口推移,当物料到达机内的出料口时,各种物料已相互得到均匀的拌合,并具有压实所需要的含水量。 ⑷成品:生产出的混凝土成品由混凝土运输车直接装运,送往施工工地。 2、主要污染工序 a、生产区的产污节点 ⑴G1:砂堆场产生的扬尘; ⑵G2:原料经皮带运输时产生的粉尘; ⑶G3:各原料筒仓进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⑷G4:进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⑸G5:产品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 ⑹W1:搅拌设备清洗废水; ⑺W2:罐车清洗废水; ⑻N1:搅拌机产生的机械噪声、罐车进出厂区产生的噪声以及水泵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⑼S1: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⑽S2:沉淀池沉淀污泥。 b、生活区的产污节点 ⑴W3:生活废水; ⑵S3:生活垃圾;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3.gif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4.gif
工程占地及平面布置: 项目位于永靖县太极镇上古村,厂区北侧和南侧均为空地,西侧为折达公路,南侧为中铁十三局工程项目部项目占地13340m2,建筑面积500 m2。项目分两条线,南北方向布置。项目生产区将布置在整个地块的中间。根据地形将厂区划分为三个区域,第一区域位于场地东北侧,包括综合办公楼、员工宿舍和实验室。第二区域位于场地中段,将主要生产装置布置在正中,主要混凝土生产线、生产调度室、维修与备件室。第三区域位于场区东南侧,将沙石料场布置在此区域。 项目平面布置图见图5-3。
工程环保投资明细: 项目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治理投资费用为42.2万元,占项目投资总费用的6.03%。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见表5-5。 表5-5 本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阶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泥和滴漏混凝土收集后外运至永靖县建筑垃圾填埋场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的生态破坏和污染物排放、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的调查,项目涉及的环境问题为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相应保护措施如下: ⑴废水治理措施: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搅拌楼和运输车辆清洗废水。 环评提出措施:项目产生的办公生活污水来源于职工的办公、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0.54m3/d,其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氨氮等,项目厂区设置有旱厕,职工洗漱废水泼洒厂区降尘;搅拌机及运输罐车,在每次搅拌的混凝土放空及运输完成后,都需要对罐体内部进行冲洗,每天对搅拌机、进出运输车辆外部也需进行定时冲洗,产生冲洗废水约为3.0m3/d,其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该部分废水经过集水沟流入厂区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分别用于混凝土生产和清洗搅拌车和搅拌站,不外排。 项目已采取措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的调查,项目厂区现有环保措施和环评阶段基本一致。项目厂区建设有防渗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后交由当地农民肥田;职工洗漱废水泼洒降尘;项目厂区生产废水经过集水沟流入厂区沉淀池,项目共设置两座沉淀池,容积分别为20m3和10m3;经沉淀池处理后分别用于混凝土生产和清洗搅拌车和搅拌站,不外排。 现阶段主要环境问题:无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6.jpg |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8.jpg | | | ⑵废气治理措施: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水泥筒库呼吸以及搅拌楼搅拌产生的粉尘;砂、石等骨料输送过程产生扬尘;原料堆场扬尘;原料装卸起尘;运输车辆运输途中引起的扬尘; 环评提出措施:项目水泥筒库呼吸粉尘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项目安装有水泥罐仓顶除尘器(4套),水泥筒呼吸粉尘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项目原料来源多为附近县乡的砂石矿,运输距离近。项目料场面积相对较大,在风力作用下易形成粉尘,采用移动水枪人工洒水;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通过厂区洒水降尘、加强车辆管理、对厂区进出车辆冲洗、厂区四周修建围墙等措施来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已采取措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的调查,①项目水泥筒库呼吸粉尘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项目安装有仓顶除尘器(8套),筒仓呼吸粉尘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②项目料场面积相对较大,在风力作用下易形成粉尘,采用防尘网遮盖;③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通过厂区洒水降尘、加强车辆管理、对厂区进出车辆冲洗、厂区四周修建围墙等措施来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项目搅拌楼为全封闭的箱体结构,楼内产生粉尘过程有原料卸料、称量和搅拌,该部分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企业购买的搅拌楼系统,在称量斗和搅拌机均设置有集气罩,并安装有1个的袋式除尘器。搅拌楼搅拌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排放;⑤砂在装卸过程中易形成扬尘,砂堆场装卸过程的主要环节是汽车装卸及原砂输送。项目采取洒水润湿沙料,提高沙石的含水率以减少扬尘。 现阶段主要环境问题:项目料场采用采用防尘网遮盖,减少风力扬尘量;项目料场再生产运营时采用铲车将砂石料运输至上料口,造成在生产时料场内取料区域的防尘网不能覆盖的情况,使扬尘量较大。 相应增加的环保措施:项目原料堆场采取“三防”措施,堆场应建设三面不低于1.5m高挡墙;堆场地面应做硬化处理,应采取有简单的防渗措施;项目堆场顶部应设有顶棚。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10.jpg |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12.jpg | | |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14.jpg |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16.jpg | | | ⑶噪声治理措施:主要为设备噪声,主要噪声源包括搅拌机、运输皮带及水泵等装置产生的噪声和进出厂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其声源强度在80~95dB(A)之间。 环评提出措施:项目环评阶段主要设备噪声源及治理措施情况见表5-6。 表5-6 主要设备噪声源及治理措施 项目已采取措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的调查,项目厂区现有环保措施和环评阶段基本一致。 现阶段主要环境问题:无 ⑷固废治理措施:主要为沉淀池污泥、除尘灰、旱厕清掏物、滴漏混凝土和生活垃圾。 环评提出措施:项目生活垃圾经厂区设置的5个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生产固废回用于生产; 项目已采取措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的调查,项目不设置维修站,机械维修依靠县城的机修站,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除尘灰、沉淀池污泥、滴漏混凝土、旱厕清掏物和生活垃圾。项目厂区固废具体处理情况见表5-7。 表5-7 项目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现阶段主要环境问题:无 表6 环境影响评价回顾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生态、声、大气、水、电磁、固体废物等) 1、环评主要结论 1.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项目运营期项目筒仓颗粒物经水泥罐仓顶除尘器处理后以有组织形式达标排放,经预测达标排放。原料堆场和汽车扬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1.2地表水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运营期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厂区设置有旱厕,旱厕定期清掏交由周边村民拉肥田,对评价区域内水环境影响较小。 1.3声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运营期通过对机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经预测厂界处噪声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a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1.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除尘灰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重新利用,不外排;项目沉淀池污泥和滴漏的混凝土经收集后清运至永靖县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旱厕清掏物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永靖县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处置措施可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永靖县总体规划。项目属于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建设单位在采用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将环保投资落实到位。因此,从对环境影响角度而言,在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的分析是可行的。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2013年6月27日,永靖县环保局对《关于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登记表的批复》(永环评字[2013]9号),批复内容如下: 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位于永靖县太极镇上古村,西侧为折达路,其他三侧均为农田。该项目占地13340m2,其中建筑面积500m2。项目计划年产5万m3C30标号和5万m3C35标号的商品混凝土,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两条,混凝土罐车10辆。 同意项目建设,要求必须做到: 1、一定要落实废水沉淀池,搅拌站及混凝土运输车、地面冲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2、砂料场地采用移动水枪人工洒水,降低地面动力起尘;水泥简库呼吸孔采用反冲反吹式除尘。 3.切实做好施工后周围山体的生态恢复与防护工作,保护好周围的生态环境。 4.切实落实环保投资,污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并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 5.县环境监察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环保督查监察。 |
表7 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阶段 项目 | | | | | |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设置的两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厂区设置有旱厕,旱厕定期清掏交由周边村民拉肥田; | | | | 项目安装有水泥罐仓顶除尘器(4套),水泥筒呼吸粉尘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项目原料堆场采用移动水枪人工洒水;项目厂区通过洒水降尘、加强车辆管理、对厂区进出车辆冲洗等措施来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项目筒仓仓顶安装除尘器(8套);项目料场采用防尘网遮盖;通过厂区洒水降尘、加强车辆管理、车辆冲洗等措施来减小运输扬尘;项目搅拌楼为全封闭的箱体结构,在称量斗和搅拌机均设置有集气罩,并安装有1个的袋式除尘器; | 水泥仓及其他通风设备的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水泥制品生产的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 | 通过对机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 | | 厂界噪声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 | | 项目生活垃圾经厂区设置的5个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生产固废回用于生产; |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沉淀池污泥和除尘灰等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重新利用,不外排;旱厕清掏物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永靖县垃圾填埋场处置。 | 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处置措施可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表8 环境影响调查 运运营期 | | 经调查,项目的建设未改变该区域内使用功能,因此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无影响。 | | 1.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运营期筒仓颗粒物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水泥制品生产的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原料堆场和汽车扬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1.2地表水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运营期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厂区设置有旱厕,旱厕定期清掏交由周边村民拉肥田,对评价区域内水环境影响较小。 1.3声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运营期通过对机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经预测厂界处噪声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1.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项目产生的沉淀池污泥和除尘灰等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重新利用,不外排;旱厕清掏物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永靖县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处置措施可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1.5公众参与调查: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不存在环境敏感点,最近敏感点为项目西南侧600m的上古村。因此,本次验收未做公众调查。 |
表9 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附监测图) 一、废水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的调查,项目厂区建设有防渗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后交由当地农民肥田;职工洗漱废水泼洒降尘;项目厂区生产废水经过集水沟流入厂区沉淀池,项目共设置两座沉淀池,容积分别为20m3和10m3;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分别用于混凝土生产和清洗搅拌车和搅拌站,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因此,本次验收不进行废水监测。 二、废气 项目建设有两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共设置有8个粉料仓,粉料仓呼吸孔采用反冲反吹式除尘,在仓顶设置收尘机;经收尘机处理后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进行排放;项目运输皮带已进行围挡;项目砂石料堆场会产生一定的无组织粉尘,采用覆盖抑尘网以减少项目砂石料堆场无组织粉尘;项目厂区内运输车辆的动力起尘采用洒水降尘。综上,项目生产的污染物为TSP,且为无组织排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阶段,废气监测方案如下: 监测项目为TSP,TSP每天采样4次,每次应不少于1h,连续监测2天;在厂界四周各布设1个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具体见图9-1;项目监测结果见表9-1 表9-1 TSP检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mg/m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 | 根据上述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最大值为0.443 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根据项目地理位置及地形条件,分别在厂区四周分别设置监测点位,具体见表9-2和图9-1。 表9-2 噪声监测点位特征表 项目噪声监测结果详见表9-3。 表9-3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dB(A)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 | | | | | | | 项目厂区西侧为折达公路(二级路),属于4a类声功能区,执行4类排放标准。即项目厂区西侧4#监测点位执行4类标准,厂区北侧1#、厂区东侧2#和厂区南侧3#监测点位执行2类标准;根据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北侧、东侧和南侧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7 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5 dB(A),既项目东侧、南侧、北侧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项目厂区西侧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1.5dB(A),既项目厂区西侧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的调查,项目不设置维修站,机械维修依靠县城的机修站,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除尘灰、沉淀池污泥、滴漏混凝土、旱厕清掏物和生活垃圾。项目厂区固废具体处理情况见表9-4。 表9-4 项目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
表10 环境管理状况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的环保机构,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开展环境监测、监督,并把环保工作纳入经营管理,对于减少项目污染物排放,促进能源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回收,提高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1、管理体制与机构 项目实行公司领导负责制,配备兼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实行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环境管理制度 排污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等情况; 污染处理设施的管理: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帐。 3、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开一下信息: ⑴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⑵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超总量情况; ⑶企业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4、环境风险防范和防控措施 项目厂区无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⑴预案制定前的准备 制定危险源及其潜在的危险危害。主要包括易燃物品的状态、数量、危险特征、工艺流程,发生事故时的可能途径、事故性质、危害范围、发生频率、危险等级,并确定一般、重大灾害事故危险源。 ⑵预案的主要内容 ①应急计划区 对厂区平面布置进行介绍,对项目可能引起重大事故进行初步分析,确定应急计划区并给出分布图。 ②指挥机构及人员 主要包括指挥人员的名单、职责、临时替代者,不同事故时的不同指挥地点,常规值班表。 ③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根据工程特征,规定预案的级别及分级响应程序。 ④应急求援保障 规定并明确应急设施、设备与器材,并落实专人管理。 ⑤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主要包括事故报警电话号码、通讯、联络方法、 较远距离的信号联络,突发停电、雷 电暴雨等特殊情况下的报警、通讯、联络。 ⑥应急措施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应急环境监测、抢险、救援和控制措施,由专业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应急检测、防护措施,包括事故现场、临近区域及控制防火区域,明确控制和清除污染措施及相应设备。制定不同事故时不同救援方案和程序,并配有清晰的图示,明确职工自救、互救方法,规定伤员转运途中的医护技术要求,制定医护人员的常规值班表、详细地址和联络途径,确定现场急救点并设置明显标志。 ⑦人员撤离计划 包括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应急剂量控制及撤离组织计划,明确事故现场、工厂邻近区域、受事故影响的区域人员及公众对毒物应急剂量控制规定,制定医疗救护程序。详细规定本厂事故情况下紧急集结点及周边居民区的紧急集结点,确定紧急事故情况下的安全 疏散路线。 ⑧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与恢复措施 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提出事故现场善后处理和恢复措施及邻近区域解除事故警戒。 ⑨应急培训计划 应急计划制定后,要定期安排人员进行培训与演练,必要时包括附近的居民。 5、 环境监测计划 环境监测目的是为全面、及时掌握拟建项目污染动态,了解项目建设对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变化程度、影响范围及运营期的环境质量动态,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信息,为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6、监控机构的设置 环境监测委托永靖县环境监测站或其他具有资质单位进行监测,监控噪声、废气排放及环保设施的运转状况。 7、监测内容和要求 根据该项目的排污状况,其监测内容和项目见表10-1所示。 表10-1 监控计划一览表 8、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管理 8.1验收范围 ⑴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措施,包括为污染物和保护环境所建的或配套工程、设备、装置和检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等。 ⑵本报告表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保措施。 8.2验收清单 项目环保设施按照本报告的要求建设后,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续,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一览表见表10-1。 表10-1 本项目环保验收一览表 | | | | | | | | | | | | | 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源排放浓度限值 | | | | | | | | | | | | 沉淀池底泥和滴漏混凝土收集后外运至永靖县建筑垃圾填埋场;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 | |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 | |
表11 调查结论与建议 调查结论及建议 通过对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场区区域环境状况调查,对有关技术文件、报告的分析,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的重点调查及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提出以下调查结论和建议。 1、工程概况 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位于位于永靖县太极镇上古村,厂区北侧和南侧均为空地,西侧为折达公路,南侧为中铁十三局工程项目部。项目占地13340m2,建筑面积500m2。项目建设有两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年产5万m3 C30标号和5万m3 C35标号的商品混凝土。项目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治理投资费用为42.2万元,占项目投资总费用的6.03%。 2、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项目的环评报告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在项目实际建设中已经基本得到了落实。 项目运营期筒仓颗粒物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水泥制品生产的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厂区设置有旱厕,旱厕定期清掏交由周边村民拉肥田;运营期通过对机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a标准;项目除尘灰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重新利用,不外排;项目沉淀池污泥和滴漏的混凝土经收集后运至永靖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旱厕清掏物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永靖县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运营期在严格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3、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运营期筒仓颗粒物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水泥制品生产的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原料堆场和汽车扬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地表水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运营期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厂区设置有旱厕,旱厕定期清掏交由周边村民拉肥田,对评价区域内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运营期通过对机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经预测厂界处噪声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项目产生的除尘灰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重新利用,不外排;项目沉淀池污泥和滴漏的混凝土经收集后运至永靖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旱厕清掏物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永靖县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处置措施可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环境管理调查 根据项目厂区实际情况的调查,项目实行公司领导负责制,配备兼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了排污定期报告制度和污染处理设施的管理制度。项目同时向社会公开了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 5、 环境监测计划 环境监测目的是为全面、及时掌握拟建项目污染动态,了解项目建设对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变化程度、影响范围及运营期的环境质量动态,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信息,为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已确实落实了环境管理与监控的要求,以减轻环境影响。 6、结论 综上所述,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空气、水、声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厂区设置有旱厕,旱厕定期清掏交由周边村民肥田;项目运营无废水排放;项目运营期筒仓颗粒物经水泥罐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项目原料堆场和汽车扬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除尘灰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重新利用,不外排;项目沉淀池污泥和滴漏的混凝土经收集后运至永靖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旱厕清掏物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永靖县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处置措施可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通过对机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经预测厂界处噪声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 综上所述,通过本次项目污染物排放监测及建设内容对比分析后认为,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对产生的主要负面环境影响进行了有效减缓,目前存在的个别问题可以通过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积极稳妥的解决或缓解。 本报告认为,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现已总体上达到了建设项目验收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建议对该工程给予环境保护验收通过。 7、建议 ⑴加强运输车辆及生产物料的运输及装卸管理,减少扬尘排放。 ⑵加强环境意识教育,制定环保设施操作管理规程,建立健全各项环保岗位责任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⑶设置封闭式垃圾箱,垃圾及时收集清理。 ⑷堆料场应进行半封闭,以减少粉尘的排放;对厂区地面应该及时洒水。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篷布遮盖严实。 |
注 释 一、调查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 永靖县环保局,永环评字[2013]9号《关于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登记表的批复》,2013年6月; 附件2 永靖县环保局,永环便字[2016]58号《关于督促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2016年11月。 附件3 临夏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临州发改产业[2013]589号《关于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2013年5月23日。 附件4 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甘环院分测中心检字【2017】第(029)号《永靖县明辉商砼有限公司年产十万方商业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2017年11月12日。 图1-1 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工程位置、主要污染源位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等) 图5-1 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 图5-6 项目平面布置图 图9-1 项目监测点位图 其它 反映工程情况或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的必要的图表、照片等 二、如果本调查不能说明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措施实施情况,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结合环境影响评价阶段情况进行专项评价,专项评价可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规范-生态类》中相应影响因素调查的要求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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