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通过);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8)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9) 《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发〔2009〕150号)
(1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
(11) 《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江苏省政府[1992]第38 号令,1992年1 月);
(12) 《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保护局,苏环控[97]122号,1997 年9 月);
(13)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验字[2005]188号文);
(14)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监[2006]2号,2006年2月);
(15)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 号);
(16)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 号)
(17)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7月1日之日起施行;
(18) 《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1997年第123号令进行修正;
(19) 《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1993)第38号令;
(20)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2006年3月1日实施。
(2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环保部公告2018年第9号)。
(22)宿豫区环保局关于《宿迁功成广告科技有限公司广告灯箱项目》的批复(宿豫环审表20180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