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综合管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综合管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发[2015]35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综合管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辽宁省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建设地点:抚顺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区(B园)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期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7480.87万元,日处理规模为2500m3/d。本项目采取“粗格栅+细格栅+隔油沉淀池+调节池+气浮池+水解酸化池+A/O+二沉池+中间水池+混凝沉淀池+曝气生物滤池+纤维转盘滤池+回用水池”的污水处理工艺,最终使排放的废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并符合城市杂用水要求,中水回用或排放。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省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南花园东三街1号 联系人:苏局长 电话:13204138818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众参与主要征询项目周边居民或相关单位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群众或单位,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措施及其它与环境相关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四、征求意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和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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