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龙湖景铭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龙湖西永核心区项目(L39-6/04地块)”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龙湖西永核心区项目(L39-6/04地块) 建设单位:重庆龙湖景铭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重庆麒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7月24日 公示时间: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8月19日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2018月7月20日,重庆龙湖景铭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召开了“龙湖西永核心区项目(1#地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会参加的单位有重庆麒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环保治理单位)、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新鲁班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和2名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的介绍和验收调查单位的汇报,咨询了有关问题,查阅了相关资料,验收组认为本项目总体上达到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等与主体工程一起在2018年6月完成竣工文件验收。 (二)本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等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污水处理设施调试期为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 (三)本次公示项目验收报告包含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建设单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共三部分内容。 (四)项目公示期限为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8月19日,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表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梁东 龙湖西永核心区项目(L39-6/04地块)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建设单位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概况 1.1环保设施设计、施工简况 项目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为重庆麒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重庆先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为重庆新鲁班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噪声防治措施、废气排放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完善,能满足工程运营后污染物处理要求。 1.2环保设施验收简况 2018年7月20日,建设单位组织项目设计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环评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及特邀技术专家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仔细查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工程的汇报及验收调查单位对调查报告的汇总,通过了项目环保设施的验收。 2、项目其他环保对策措施实施情况 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营运期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认真落实,具体详见验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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