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鸿瑞铝材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铝合金生产车间升级改造项目于2018年1月投入试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2018年6月22日,青海鸿瑞铝材有限公司主持召开年产8万吨铝合金生产车间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青海鸿瑞铝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青海环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单位)、青海环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验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各单位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汇报,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质询和讨论,出具验收意见。 现对本项目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若对所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2018年7月25日-2018年7月31日)向该项目法人代表(13968333488)、验收单位(13109798433)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补充内容 (2018-8-1 11:50):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