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今夏 于 2018-7-27 11:49 编辑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现对任丘市雷诺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任丘市雷诺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任丘市经济开发区北区; (3)建设规模:扩建项目投资200万元,在原有厂区内进行扩建,新增生产线及设备,引进国内先进设备,淘汰部分落后设备,扩建后高分子片材产能可提高至400万m2/a,胶板为2800吨/a,新增产品止水带,产能达20万m/a。在厂区西北侧原有成品库房旁,新增一原料库房,关闭现有工程食堂的使用。同时,扩建工程“以新代老”,将现有项目所采用的“集气罩+电除尘+脱臭罐+15m高烟囱”车间废气处理措施,替换为“集气罩+布袋除尘+催化燃烧+15m高烟囱”车间废气处理措施,并新建危废暂存间一座。 二、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①废气: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源为扬尘;②废水:施工人员少量的生活盥洗水等;③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安装设备、车辆运输等机械噪声;④固体废弃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人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 ①扩建项目废气:主要为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建成后全厂废气:主要为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SO2、NOX;②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③噪声: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包括捏炼机、开炼机、压延机、硫化机等,噪声值在80~90dB(A);④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除尘灰、废机油、废油桶、废溶剂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 三、采取防治措施 废气:现有工程燃气导热油炉废气通过安装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生产车间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催化燃烧+15m高烟囱”进行处理,相应污染物满足河北省DB13/2322-201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表1、表2、表3有机化工业及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表6轮胎企业和其它制品企业炼胶装置的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废水: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任丘北辛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扩建项目所用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在车间内,进行基础减震,经预测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除尘灰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外售处理;设备检修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油桶、橡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油,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有对应危险废物类别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四、结论 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符合环保要求,对环境的污染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广泛和便利的原则,现对该项目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意见以写信、电话、发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示日期为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10日。
建设单位:任丘市雷诺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远总 联系电话:18832780666 环评单位: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122973623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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