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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利众环保油脂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精甘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建设项目简况 衡东利众环保油脂有限公司选址于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曾家坪村 11 组,项目用地面积28亩,项目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年产1万吨精甘油项目。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储罐大小呼吸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医疗废水对水环境产生影响;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会影响道路周边的声环境质量;医疗废物如不及时清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环保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制定相应的噪声控制和管理规定,采取绿化降噪措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储罐采用氮封,装卸料时采用平衡管技术,将气相和液相分别于储罐相连,形成闭路循环,最大限度的控制大、小呼吸的无组织排放项目工艺废气采用丝网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5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4、环评结论要点 项目选址基本合理,其对评价区域内的地表水质、环境空气质量等影响不大,在切实落实项目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建设可行。 二、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如需要了解该项目的其它相关信息,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索取该项目的相关补充信息。 三、公众参与调查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居住在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居民及项目周围单位的工作人员。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 2)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 3)对当地群众生产和生活造成影响的程度如何 4)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5)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及要求。 3、征求工作意见的具体形式 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上门与公众访谈。 4、公众参与调查及公众提出意见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起10个工作日之内。 四、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 1)名称:衡东利众环保油脂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曾家坪村 11 组 3)联系人:白总 4)联系电话:13007359000 2、评价单位 1)名称: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通信地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字门社区富兴康城 3)联系人:蒋工 4)联系电话:1536406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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