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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春市马槽坡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的相关规定,对“广东省阳春市马槽坡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省阳春市马槽坡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春潭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广东省阳春市马槽坡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春市243°方向,直距约19km处,位于马水镇与潭水镇交界处,行政隶属阳春市潭水镇和马水镇管辖。矿区中心点坐标东经111°37′31.60″,北纬22°05′49.90″。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矿和建筑用石灰岩矿;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360万t/a,其中水泥用石灰岩矿150万t/a,建筑用石灰岩矿210万t/a(78万m3/a);矿区面积为0.6427k㎡,最大开采标高为+237.6m,最低开采标高为+19m;矿山开采服务年限为24年。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基建期 (1)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 (2)废气:主要为扬尘废气污染、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尾气; (3)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 (4)固废:主要是基建工程废渣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5)生态:施工过程造成植被破坏、地表裸露、水土流失等。 2、营运期 (1)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 (2)废气:主要是钻孔、爆破、运输、装卸、破碎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及机械废气等。 (3)噪声:各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4)固废:主要为剥离掉的弃土、废雷管、废矿物油等。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 1、基建期 废水:施工废水统一收集并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及周边林地浇灌;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厨房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废气:基建期产生的扬尘采用洒水抑尘处理;厨房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固废:施工固废临时堆放,废土渣作为地基填料;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生态:做好生态绿化,建设生态防护、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尽量减弱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 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废气:扬尘采用防风遮挡、土方表面压实、定期洒水喷淋、覆盖、道路洒水等措施;机械废气由大气稀释扩散及植物吸收。 噪声: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采取各种有效的降噪、消声、减震、厂区绿化等处理措施。 固废:营运期产生的各类工业废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堆放、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且通过本工程的建设,可以相应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增加税收,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只要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环保、节能降耗等措施,完成各项审批程序,同时确保环保资金落实到位、环保措施正常运行,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与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至zhongnanhuanjing@163.com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全文。
2、查阅期限和意见回馈方式
查阅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民众和团体。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春潭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春市243°方向,直距约19km处,位于马水镇与潭水镇交界处 联 系人:林妥 联系电话:13664980600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东商业中心C区1号楼313-318号 邮 编:460016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71-55318086 建设单位:广东春潭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2018年 7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