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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伍粤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第二次公示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广州伍粤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广州伍粤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塘贝南路53号;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13º14′0.85″,北纬23 º18′8.09″。 4、建设性质:新建 (二)项目概况 广州伍粤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塘贝南路53号。项目租赁一栋五层高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作为本项目的生产车间及仓库,其中一层为生产车间,二层用作办公用途,三、四、五层为仓库,项目占地面积2612m2,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050 m2,建筑面积5250 m2,空地面积1562 m2;本项目外购塑胶粒(ABS、PS)通过注塑制成客户要求的化妆品瓶子、瓶盖,年产量为60t化妆品瓶子、瓶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落实环境影响环评工作。 (三)主要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生产工艺如下: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为: 1、生产废气:① 破碎不及格塑胶产品产生的粉尘;② 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2、生产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来源为员工生活污水。 3、生产噪声:项目生产设备、抽风设备、空压机、冷却塔等设备噪声。 4、生产固废: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固废,边角料、废弃包装袋、纸箱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气治理措施:① 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② 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 2、废水治理措施:员工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随后进入石井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闹静分区”、合理布置,选用低噪环保设备,设备大多置于厂房内。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交由回收公司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回收处理。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伍粤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塘贝南路53号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3719062235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虹善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彩香路6号(金阊科技产业园3号楼3507室) 联 系 人:林 工 联系邮箱: 020- 86358090、492619901@qq.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通过对项目周边的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以及生态的环境现状质量监测,从而评价项目所在地的总体环境质量。 (2)通过对建设工程的评价,确定项目的主要环境污染源防治措施效果,并提出相应的污染源整改措施,控制环境风险。 (3)通过科学的方法减缓项目所产生的污染源经污染治理措施削减后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2)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3)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地区民众的生活质量; (4)对本项目的区域位置有何看法;(5)你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6)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影响当地的环境质量;(7)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8)对本项目建设及其带来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及减缓措施的建议、要求等。请针对上述选项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映。 (八)征集意见对象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塘贝村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 (九)公示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意见的时间期限为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4日。 广州伍粤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