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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嘉润路2号,兰家镇儿童福利院身后,建设规模为1x46MW+1x70MW的燃煤热水锅炉房一座,配套换热站39座、供热管网41.2km。 二、主要环境影响:⑴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⑵废气。本项目废气为锅炉燃烧烟气;⑶噪声。各类风机、泵类设备运行时的噪声;⑷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除尘灰、脱硫石膏及锅炉炉渣。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⑴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影响较小;⑵废气:锅炉烟气经脱硫脱硝除尘处理后经烟囱排放,满足排放标准要求;⑶噪声:通过对产噪设备配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可实现厂界达标;⑷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除尘灰、脱硫石膏及锅炉炉渣均得到有效利用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所在区域总体规划要求,其选址合理;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实现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可电话或邮件联系评价单位索取简本;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人:赵先生(0431-85168031, 30255988@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周边单位及居民和其他关心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 主要事项: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⑵最关心项目的哪类环境影响;⑶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的意见;⑷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及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现场调查、电话、电子邮件。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截止时间: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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