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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亿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机械配件加工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天津宁河区亨顺通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机械零部件制造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意见,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天津亿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于2018年7 月1日组织召开“天津亿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机械配件加工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天津亿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天津宏源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的代表及3名特邀专家组成。 验收工作组对项目工程总体情况、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对验收报告进行了认真地讨论和审议,针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形成主要意见如下: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天津亿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坐落于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小王御史村外西侧100m,租赁小王御史村的土地,厂址地理坐标为北纬39.3567°,东经117.78°。厂区东侧为散热器厂,南侧为散热器厂,西侧为乡村公路,北侧为散热器厂。主体建筑为一层生产车间、一层办公区及一座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348m.目前,企业提升改造已完成,正在进行试运行。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天津亿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行为。按照宁河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天津亿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停产改造并办理了环评手续。天津亿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机械配件加工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6月通过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审批。 (3)投资情况 提升改造项目实际投资50万元,项目环保投资1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0.00%。 (4)验收范围 根据项目产污特点,本次验收主要针对企业噪声排放、固体废物暂存设施及去向、生活污水去向进行验收监测和调查。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核查,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和环保治理设施与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一致。 三、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达标排放情况 (1)噪声 在两周期噪声检测中,四侧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2)固体废物 企业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废机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定期交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已签订处理处置合同),下脚料、铁屑等一般固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 (3)生活污水 职工洗手产生的含石油类污水回用于配制切削液,其他生活污水排入村内公厕,村委会委托定期清掏。 四、验收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报告的监测结论和现场核查情况,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现有监测数据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后续要求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危废产生、暂存和处理处置台账;按照自行监测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待区域污水管网建成后,企业生活污水接入区域市政污水干管,并进行排水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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