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公开定襄县博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5000吨废塑料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对工程的监督,特进行公众参与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定襄县博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0日,主要从事塑料颗粒生产、销售。根据市场需求,定襄县博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晋中市忻州市定襄县蒋村乡王家庄村东南侧280m建设加工处理5000吨废塑料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本项目在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了事前告知性登记,并生成项目代码2018-140921-29-03-008952。2018年5月21日,递定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定发改备案[2018]43号”对本项目予以备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①大气污染:本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破碎粉尘,热熔挤出有机废气等。 ②水污染: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③固体废物: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泥渣、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④环境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清洗机、造粒机、甩干机、切粒机及各种风机、泵类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热熔挤出废气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②水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项目不设食堂、浴室及宿舍,生活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废水,水量较小,水质简单,直接用于厂区道路及硬化部分洒水抑尘。 ③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泥渣、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因此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④环境噪声防治措施:本工程噪声采取评价提出的措施后能够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厂址选择符合当地发展规划要求,生产工艺和各项指标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本工程投产后,主要污染物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达标排放并满足环保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定襄县博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34003305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公告公布起10天之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见调查表。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根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免费发放调查问卷和公布公众参与公告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公布之后10日之内,将您的宝贵宝见交回定襄县博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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