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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注塑成型加工项目全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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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圣诞节 发表于 2018-7-30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项 目 名 称:             注塑成型加工
建设单位(盖章):    绵阳宏科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 7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注塑成型加工
建设单位
绵阳宏科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通讯地址
绵阳高新区绵兴路东段62号33幢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621000
建设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河北平武工业园
备案
  
部门
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2017-510799-29-03-217442]  FGQB-0118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787.5m2
绿化面积
/
总投资
  
(万元)
200
其中:环保投资
32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6%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
  
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及建设必要性
  
随着地区社会的发展,本地区各种遥控器塑胶壳、机顶盒塑胶壳及汽车塑胶配件仍存在较大的需求量,本项目的建设可迎合市场的需要,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也可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本项目法人以现有需求为起点,拟在四川省绵阳市河北平武工业园内租用天鑫科技园的厂房新建注塑成型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建成后年产遥控器塑胶壳、机顶盒塑胶壳及汽车塑胶配件共600万套。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由于项目已在租用厂房完成设备安装并投入生产,未完善相关环评手续。平武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9月对其下发了限期整改决定书。为满足相关环保要求、完善环评手续,绵阳宏科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补办环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和生态环境部第1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本项目属于“十八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 塑料制品制造;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绵阳宏科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进行了调查和资料收集,并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在对项目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二、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项目不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范围内,按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之规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同时本项目经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以川投资备[2017-510799-29-03-217442]FGQB-0118号文件出具了本项目的备案通知书。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项目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一)项目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与绵阳市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绵阳市高新区河北-平武工业园,根据绵阳市总体规划(2010-2020),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项目,属于工业类型项目,建设符合规划。
  
2、与园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选址于四川省绵阳市河北平武工业园,根据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印发《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含河北—平武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绵环函[2011]297号)和《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绵阳高新技术开发新区(含河北-平武工业园)调整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绵环函【2017】206 号)》。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含河北—平武工业园)产业定位以一、二类工业为主,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汽车及零部件(机械)、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园区准入条件如下:
  
(1)鼓励类
  
鼓励引入符合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含河北-平武工业园)规划主导产业:电子信息(重点鼓励引入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屏处理及配套产业项目)、汽车及零部件(机械)、新材料及生物医药产业的项目。
  
(2)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①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清洁生产、准入条件、列入国家产能过剩的项目,列入产业结构指导目录限制及禁止类的项目。
  
②不符合园区能源结构及国家(或地方)大气、水、土壤、重金属等污染防治要求的项目。
  
③与园区生活空间冲突或经环保论证与周边企业、规划用地等环境不相容或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且无法消除的项目。
  
④超过园区重点污染物总量管控指标,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量无总量指标来源等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
  
⑤化学合成、抗生素类发酵制药等制药产业,不适宜在园区入驻的新材料项目。
  
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业,不在园区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与园区规划不相冲突,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中关于准入规划区行业门槛的要求。
  
3、项目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河北平武工业园,项目租用四川天鑫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及办公楼四楼部分,天鑫科技园已取得绵阳市城乡规划局规划预审意见(绵规预审[2011]073号),明确项目厂房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4、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90%,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
  
本项目拟采取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率大于90%;采用UV光催化+活性炭+15m高的排气筒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因此项目的建设满足《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5、与《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为:“加强对固定源和移动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大气一次污染物、二次污染物综合管理,统筹城乡大气环境整治,建立有效运行的灰霾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灰霾污染防治法规政策和标准,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空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灰霾污染有效控制。”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UV光催化+活性炭的收集处理方式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可确保废气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止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
  
6、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 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本项目位于河北平武工业园内,属于工业园区。项目拟采取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率大于90%;采用UV光催化+活性炭+15m高的排气筒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
  
(二)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①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河北平武工业园,选址符合用地规划。
  
②项目选址位于工业园区内,区域规划有完善的市政配套设施(供水、供电),交通运输条件良好;工程建成后,用水、用电能够满足要求,排水通过现有厂区预处理池后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安昌河,不会对受纳水体安昌河水质造成影响。
  
③本项目租用四川天鑫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厂房,项目北面及西面均紧邻园区道路,隔园区道路为待建空地;项目南面紧邻四川众金粉体设备有限公司,南面176m为四川天强玻璃有限公司;东面隔园区道路为7m为绵阳长信电缆有限公司;草溪河位于项目西侧207m处,由此可见本项目周围无食品、饮料、医药行业,与周围环境相容,无明显的环境制约因子。  
  
根据调查,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无食品饮料等企业,项目营运期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放至永兴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出水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放,最终进入安昌河,本项目的最终受纳水体为安昌河,其下游10km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取水口。
  
表1-1 项目与周边企业相容性分析
  
  
   
企业名称
企业概况
位置
相容性
四川众金粉体设备有限公司
机电产品、电子器件、环保设备
南侧,紧邻
无特殊环境要求,与本项目相容
绵阳长信电缆有限公司
汽车线束产品研发、生产
东侧,7m
三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工程机械及零配件的销售、维修
东侧,25m
四川沃姆斯科技有限公司
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
东侧,50m
富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能源及其材料、聚合物锂离子动力电池及高能量密度正极材料
东侧,120m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此建设与周边工业企业相容,外环境无明显制约因素,项目在此建设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在此建设是合理的。
  
(三)项目与租用厂区主要租用关系分析
  
本项目租用四川天鑫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厂房787.5m2,天鑫科技不在厂区内进行生产(厂区剩余车间均为出租车间,均为工业企业)。项目主要为安装生产设备,对厂区车间无较大变动,本项目均使用现有公辅设施,项目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已建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利用已建雨污管网排入市政雨污管网。本项目用水依托已建给水管网,用电利用已建电力系统。本项目与已建厂区主要租用关系如下表1-2。
  
1-2项目与已建厂区主要关系
  
   
编号
   
名称
关系
与本项目关系阐述
1
车间及办公楼、宿舍
租用
项目租用天鑫科技有限公司3号厂房(1F)的北侧一半厂房(787.5m2)进行设备安装和产品生产,租用天鑫科技已建办公楼四楼部分房间 (109.34m2),总租用面积为896.84m2,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和宿舍等。
2
预处理池
依托
本项目依托厂区已建容积20m3预处理池,位于厂区东面,用于本项目生活废水的预处理。
3
供水
依托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
4
排水
依托
项目厂区内已建雨污管网,厂区外部管网已建成。
5
供电
依托
本项目厂区用电由园区供应,厂区设置单独的配电室,位于项目东北角。
  
四、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单位及性质
  
项目名称:注塑成型加工
  
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河北平武工业园
  
建设单位:绵阳宏科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二)项目总投资及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全部为业主自筹。
  
五、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
  
(一)项目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生产遥控器塑胶壳、机顶盒塑胶壳及汽车塑胶配件共600万套,具体产品方案见表1-3。
  
1-3 本项目产品方案
  
  
   
   
产品名称
数量(套/年)
备注
1
遥控器塑胶壳
200

2
机顶盒塑胶壳
200

3
汽车塑胶配件
200

  
  
(二)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租用厂房787.5m2,直接在现有厂房进行隔板分区后安装生产设备进行产品生产。本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表1-4。
  
1-4 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表
  
  
   
工程
   
分类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备注
施工期
营运期
主体工程
生产区
租用厂房内划分323m2作为生产区,作为产品的注塑工序。
设备安装噪声、固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废气、噪声、固废、粉尘
已建
人工检验区
租用厂房内划分68m2作为人工检验区,作为产品的人工检验工序。
已建
技术室
租用厂房内划分67m2作为技术室,对产品生产进行技术指导。
已建
破碎区
租用厂房外设置20m2作为破碎区,对不合格产品、边角料进行破碎工序,以及对原料的混合进行搅拌。
已建
办公及生活设施
办公室
租用综合楼109.34m2作为办公用房
生活垃圾、生活污水
已建
公用工程
供水
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
/
依托
供电
由园区供电电网供给
/
依托
排水
现有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厂区雨水直接进入园区外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内的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
/
依托
环保工程
废气
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经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整改
废水
依托现有厂区已有的预处理池对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预处理池1个,容积20m3
/
依托
冷却水
在破碎区旁设置一座冷却水循环水塔,容积60m3
/
已建
固废
在仓库内设置1个危废暂存间,面积2m2
/
整改
仓储及其他
仓库
租用厂房内划分198m2作为仓库,堆放原材料及成品。
/
已建
  
  
现有公辅设施及依托可行性分析:
  
鉴于本项目建设后,项目供水、供电、排水都是依托天鑫科技园,公辅设施依托能力是否满足要求十分重要,现将主要依托的公辅设施况列于表1-5。
  
表1-5 项目依托公辅设施情况
  
   
公辅设施
   
本项目
结论
给水
依托天鑫科技园给水管网,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本项目用水量21t/d,6552t/a。
满足
排水
依托天鑫科技园20m3预处理池,现处理总量为15m3/d,本项目排水量为2.4m3/d,预处理池还有剩余容量。
满足
供电
依托天鑫科技园供电设施,有市政电网供给,项目用电量5万kw·h/a。
满足
  
六、原辅材料、动力供应及主要设备清单
  
(一)主要原辅材料、动力消耗及来源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动力消耗及来源见表1-6:
  
1-6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情况表
  
  
   
名称
   
单位
年消耗
来源与贮运方式
主要化学成分及性状
主(辅)料
ABS(颗粒)
t/a
150
外购,仓库储存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塑料
色母(颗粒)
t/a
3
外购,仓库储存
/
包装材料
t/a
1.44
外购,仓库储存
/
能源
kW·h
5
城市电网供给
/
水量
地表水
m3/a
6552
市政自来水网供给
H2O
  
  
注:①本项目采用的原料均来自正规厂商生产的产品。②评价要求项目严禁使用废旧塑料作为项目原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料。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及有害成分分析如下:
  
ABS树脂是五大合成树脂之一,是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是由丙烯腈,丁二烯和苯乙烯组成的三元共聚物。英文名为acrylonitrile-butadiene-styrene  copolymer ,简称ABS。ABS通常为浅黄色或乳白色的粒料非结晶性树脂。ABS为使用最广泛的工程塑料之一。ABS具有优良的综合物理和机械性能,极好的低温抗冲击性能。尺寸稳定性。电性能、耐磨性、抗化学药品性、染色性、成品加工和机械加工较好。ABS树脂耐水、无机盐、碱和酸类,不溶于大部分醇类和烃类溶剂,而容易溶于醛、酮、酯和某些氯代烃中。ABS树脂热变形温度低可燃,耐热性较差。熔融温度在217~237℃,热分解温度在250℃以上。
  
(二)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表1-7:
  
1-7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用途及位置
1
破碎机
——
2
破碎工序;位于破碎区
2
全自动注塑成型一体机
——
12
注塑工序;位于生产区
3
拌料机
——
1
搅拌工序;位于破碎区
  
  
七、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312天,每天工作2班,每班12小时。
  
八、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概况
  
(一)供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30人,设置住宿的有15人,就餐均在园区食堂进行就餐。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及冷却水,总用水量为6552m3/a。项目用水情况见表1-8。
  
1-8 本项目用水量预测及分配表
  
   
用水对象
   
用水定额
用水规模
最高日用水量
员工生活用水(无住宿)
15人
50L/人.d
0.75 m3/d
员工生活用水(有住宿)
15人
150L/人.d
2.25 m3/d
冷却水
/
/
18m3/d
合计
/
/
21m3/d
  
(二)排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
  
雨水:室外雨水经加盖明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生产废水:项目生产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给,无废水产生;
  
项目主要的废水为生活污水,产污系数为0.80,产生量为2.4m3/d,748.8m3/a。生活污水经现有厂区配套的预处理池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永兴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三)供电
  
本项目用电采用厂区已建的供电系统。
  
(四)消防
  
本项目的消防设施均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设计实施,在总体布局方面,本工程与其它建筑的间距均大于或等于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在厂房内的相应地点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五)通风
  
本项目车间内不设置空调。通风在生产车间采用自然通风的方式。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以租用的形式租赁四川天鑫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厂房787.5m2及4楼办公区109.34m2进行注塑成型加工生产。
  
本项目租赁四川天鑫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部分厂房及部分办公楼,项目所在的天鑫科技园环保手续齐全,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完成备案,备案号:20175107000300000008。
  
根据现场调查,天鑫科技园现有环保措施已完善,天鑫科技园厂区内无环境遗留问题。本项目已建成投产,本次评价为补评。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表二)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侯、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
  
绵阳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东邻广元市、南充地区,南接德阳市、遂宁市,西连绵阳市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北界甘肃省。宝成铁路纵穿南北,108 国道横贯东西。市区位于东经 103°45′~105°44′,北纬 30°42′~38°02′全市面积 20249km2,辖 3 区(含涪城区、游仙区、江油区)、6 县(含安县、北川、平武、梓潼、盐亭、三台),此外还直辖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防灾减灾产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城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
  
本项目位于绵阳市河北平武工业园内,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
  
二、地形地貌
  
项目所在区境内是以涪江、涪江及其支流冲积河谷平坝为主要地貌类型,由河漫滩和一级阶地组成。
  
项目所在区为盆中丘陵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其海拔高度为410~639m。丘陵是境内的主要地貌类型,占幅员面积80%左右,其次为沿涪江、涪江的河谷平坝、谷地和侵蚀阶地。大地构造单元属于扬子准地台四川台拗的川西台陷和川北台陷结合部,地质构造简单,褶皱开阔平缓,没有大规模断裂构造,但与构造有关的裂隙比较发育。出露地层单一,只有中生界白垩系下统七曲寺组,以及新生界第四系地层。
  
项目所在区境内大地构造单元位于扬子准地台(I级)西北部、四川台拗(II级)川西台陷(III级)龙泉山褶束(IV级)与川北台陷(III级)盐亭鞍状凸起(IV级)的结合部。四川台拗地层发育具有明显的“双层结构”。基底岩系为元古代中到晚期(距今8-10亿年)形成的变质岩及中、酸性杂岩体组成,沉积盖层由元古代震旦纪晚期(距今约6亿年)以后的地层组成,厚度可达10km 左右。区境出露地层较新,只有中生界白垩系下统七曲寺组和新生界第四系中、上更新统及全新统地层。白垩系下统主要是砂岩和泥岩交错出现,第四系地层主要是沙、黏土夹砾石层。
  
绵阳市境地质构造属绵阳环状构造,分布于市中区和三台、江油、盐亭、梓潼等地,由一系列弧形褶皱呈环状排列构成。环状构造中心大致在三台以西的朱真庙一带。所有侏罗系及白垩系地层全部卷入环状构造,其褶皱时期为喜马拉雅构造期。
  
三、气候
  
绵阳市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具有冬长但无严寒,无霜期长(年平均在 253~301 天之间);夏热但无酷暑,春旱、秋凉的特点。全年都适于农作物生长。年平均气温 14.7~17.3℃,年平均日照时数 929.7~1391.4 小时。雨量充沛,年降雨量 825~1417mm,但季节分配不均,主要集中在 6~9 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的 76%,11 月~翌年 2 月降雨量仅为 5%,形成冬春少雨多旱、初夏干旱频繁、立夏西部多涝、东部旱涝交错的气候特征。主要参数如下:
  
年平均气压    960hPa       年平均气温      15.3-17.2℃
  
年平均日照    807-1361h    年平均相对湿度   76%
  
年平均降雨量  700-1516mm   年平均风速       1.0m/s
  
最大风速      10m/s        全年静风频率     59%
  
常年主导风向  NE           主导风频率       7%
  
四、河流水系
  
项目所在区境属涪江水系,河流密布,河网密度0.18km/km2,地下水分布广泛,储量丰富,冲积平坝赋存,水文条件好,水资源开发潜力大。涪江在涪城境内有一、三级支流7条,自北而南,注入涪江。一级支流有长滩河、黄木沟、龙溪沟、安昌河、木龙河和麻柳河6条;三级支流有草石河。涪江、安昌河发源于龙门山区,长滩河发源于江油市八一镇境内,草石河发源于安县兴仁乡五郎沟,木龙河发源于罗江县境内外,其余3条支流都发源区境丘陵地区,流程短、流量小、旱季常有断流属雨源型河流。
  
涪江、安昌河发源于降水量大、蒸发量小的龙门山地,径流丰富。除自然降水外,还有融雪水和地下水补给,约占径流总量25%。区境内江河溪流面积大,地下水的补给占2.69%,径流小,旱季断流;年径流深由东部的250mm左右向西北逐渐递增,上游水库附近达550mm;年均径流深为355mm,地表水年均径流总量2.85亿m3。涪江年均径流总量93.4亿m3,安昌河年均径流量7.35亿m3。
  
五、自然资源
  
以马尾松、柏树、青冈为主,灌木以麻栎、栓皮栎、马桑、黄荆为主要代表,主要经济林木是油桐、乌柏、桑、柑橘等。市境共有林业用地1562.2万亩。森林面积941.08万亩,森林覆盖率为36%,现有林地73万多公顷。林木总面积量8136万m3。全市有维管束植物4500余种,其中主要植物有2471种,列人全国植物保护的有珙桐、连香、杜仲、四川红杉、水杉、木青等39种。有药用植物2156种,其中常用药材457种。桔硬、麦冬、附子、枣皮、杜仲、天麻、黄连、党参、银杏、贝母、虫草等数十种优质药材著称中外。木耳等大型真菌和地衣植物、蕨类植物资源丰富。产业园自然植被受人为经济活动影响基本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农田植被、四旁植被和缓丘植被。区域的植被覆盖率一般,有轻度或微度的水土流失。
  
绵阳区系代表动物以鼬科和鼠类为主,鸟类以白鹭、斑鸠、家燕、喜鹊、麻雀最为常见。动物资源中,除家养动物57个品种外,有野生动物330种。其中属全省重点保护的珍稀动物42种.列入全国重点保护的珍稀动物26种,包括大熊猫、金丝猴、云豹、牛羚、黑颈鹤、小熊猫等。
  
项目区域原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但由于长期的农业开发,原生植物已荡然无存,经过多年悠久的垦殖,形成了广阔的农田植被和小片人工林地,以及一些疏林灌丛、草丛。
  
根据现场实际调查,项目周围除野生杂草及少量人工栽种的树木植物外,无珍稀野生动、植物。
  
  
  
  
  
  
  
  
  
  
  
  
  


环境质量现状(表三)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根据本环评要求,考虑到评价区功能区划、环境敏感点分布,结合实际情况,本次环评环境空气常规监测因子和地表水引用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发布的月报数据。厂界噪声及VOCs由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31日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环境现状监测统计资料及收集有效监测资料,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分析如下:
  
一、环境空气
  
环评采取引用环境空气常规因子监测数据的方法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进行评价。
  
本次评价引用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发布的《2018 年3月绵阳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月报》中高新区大气自动监测点的数据,该监测数据能反映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30日对项目所在地VOCs进行现场监测。
  
监测报告监测点位见表3-1。
  
3-1  大气监测点位置
  
  
   
监测点位
   
代表功能区
高新区大气自动监测点
环境空气常规因子
本项目场地中央
VOCs
  
  
1、监测项目、监测时间及采样频次
  
(1)监测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PM10、PM2.5、CO、O3、VOCs。
  
(2)监测时间:常规因子:3月;VOCs:2017年10月28日~10月30日,连续3天。
  
(3)监测频率: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PM10、PM2.5、CO、O3每天监测1次,连续30天;VOCs每天监测1次,连续3天。
  
2、采样及分析方法
  
(1)大气采样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部分)的有关要求执行。
  
(2)大气分析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四版)》中的分析方法执行。具体情况见表3-2。
  
3-2大气分析方法及来源
  
  
   
项目
   
监测方法
方法来源
使用仪器
检出限(mg/m3)
二氧化硫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482-2009
722G型分光光度计
/
二氧化氮
盐酸奈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479-2009
722G型分光光度计
0.2mg/m3
PM10
重量法
GB/T15432-1995
电子天平
0.015mg/m3
PM2.5
重量法
GB/T15432-1995
电子天平
0.015mg/m3
CO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479-2009
CO分析仪
/
O3
紫外荧光法
HJ504-2009
O3分析仪
/
VOCs
VOCs 监测技术导则 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 C
DB50/577-2015
Agilent 7890B-5977A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Markes Unity2热脱附仪
/
  
  
3、评价因子、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评价因子: SO2、NO2、PM10、PM2.5、CO、O3、VOCs;
  
评价方法:采用单项质量指数法,其计算模式为:
  
Pi = Ci/Csi
  
式中:Pi——大气质量评价因子的质量指数;
  
Ci——大气质量评价因子的实测浓度值,(mg/Nm3);
  
Csi——大气质量评价因子的评价标准限值,(mg/Nm3)。
  
评价标准:评价区域内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4、监测结果
  
引用大气质量监测结果见表3-3,特征因子大气监测结果见表3-4。
  
3-3 引用大气质量监测结果统计表单位:ug/m3   CO单位:mg/m3
  
   
监测点位
   
SO2(月均值)
NO2(月均值)
PM10(月均值)
PM2.5(月均值)
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
O3(日最大8小时值的第90百分位数)
高新区大气自动监测点
10.2
45.6
97.3
66.0
1.1
129
单项指数Pi
0.068
0.57
0.649
0.88
0.275
0.806
超标率
0
0
0
0
0
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150
80
150
75
4
160
  
3-4  特征因子大气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采样天数
浓度范围(mg/m3
标准值(mg/m3
超标率
单项指数
备注
VOCs
3
0.0302~0.047
0.6
0
0.05~0.078
8小时均值
  
  
5、评价结果
  
由表3-3、3-4可知,高新区大气自动监测点SO2、NO2、PM10、PM2.5、CO、O3的单项指数均小于1,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VOCs浓度的单项指数小于1,满足相应的标准值,项目建设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二、地表水
  
项目所在地地表水体为安昌河,环评采取引用数据的方法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评价。
  
本项目废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永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安昌河。本次评价采用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发布的《2018年4月绵阳市地表水水质月报》数据,能够反映安昌河评价河段水环境质量状况。月报中安昌河饮马桥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 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水质月报结果见表3-5。
  
     3-5  20184月绵阳市地表水水质月报
  
   
河流名称
   
断面名称
划定类别
本月类别
安昌河
饮马桥
  
由表3-5可以看出,永兴污水处理厂下游饮马桥的21指标评价结果为Ⅲ类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
  
本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地噪声进行现场监测。
  
1、监测点位布置:
  
本次在项目所在地共布置了4个噪声监测点,具体监测位点见表3-6。
  
3-6 噪声监测布点
  
  
   
监测点号
   
监测点位名称
与项目边界距离
监控点
1#
项目东侧外
1m
厂界点
2#
四川众金公司南侧外
1m
厂界点
3#
项目西侧外
1m
厂界点
4#
项目北侧外
1m
厂界点
  
  
2、监测项目
  
各监测点昼间及夜间的等效连续A声级。
  
3、监测时间和频率
  
2017年10月30日-31日,连续监测2天,昼夜各监测一次。
  
4、监测方法
  
按国家规定的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
  
5、评价方法
  
采用实测值(LAeq)与标准值进行比较的方法进行评价。
  
6、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3-7:
  
3-7 环境噪声监测结果
  
  
   
测点编号
   
监测时间
等效声级测量值dBA
评价结果
标准限值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
10月30日
56.7
44.0
达标
达标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2#
54.3
42.6
达标
达标
3#
52.7
43.4
达标
达标
4#
57.3
44.3
达标
达标
1#
1031
57.1
45.4
达标
达标
2#
54.8
44.0
达标
达标
3#
55.3
45.7
达标
达标
4#
56.7
43.8
达标
达标
  
  
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监测点的噪声昼间、夜间监测值均能满足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区域声学环境质量良好。
  
四、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绵阳市河北平武工业园内,所在区域内自然生态已被人工生态所代替,由于人群活动频繁,区域内系统生物多样性程度较低,受人类活动影响,无需保护的珍稀野生动植物存在。本项目在该地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现状影响较小。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外环境关系
  
根据现场勘查,该公司周围主要为工业企业,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无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租用四川天鑫科技有限公司厂房,项目北面及西面均紧邻园区道路,隔园区道路为待建空地;项目南面紧邻四川众金粉体设备有限公司,南面176m为四川天强玻璃有限公司;东面隔园区道路为7m为绵阳长信电缆有限公司。项目西侧207m为草溪河,东北面5368m为安昌河。
  
2、主要环保目标及级别
  
根据本项目排污特点和外环境特征,确定环境保护目标与等级如下:
  
(1)环境空气质量
  
项目选址位于绵阳市河北平武工业园,空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级,则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保护所在区域空气环境功能维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不变。
  
(2)地表水环境
  
草溪河位于本项目西侧,距离本项目约207m,安昌河位于项目东北侧,距离项目5368m,草溪河、安昌河属Ⅲ类水域。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和营运期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进入永兴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最终排入安昌河。水环境保护目标为使项目所在地地表水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3)声环境
  
本项目评价区内声学环境质量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生态环境
  
控制建设项目的各种施工活动,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做好植被恢复与水土保持工作。
  
3-9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因素
主要保护目标
位置关系
规模及性质
保护级别
方位
距离
地表水
草溪河
西
207m
小河;灌溉、泄洪、纳污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安昌河
东北
5368m
中河;灌溉、泄洪、纳污
地下水
地下水环境
建设场地内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大气环境
冯家湾村卫生站
西南
338
约1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河北平武工业园安置小区
东南
958
约500人
海峰村卫生站
西北
1068
约10人
声环境
厂界附近2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生态环境
项目区植被、水土流失
控制水土流失程度低于工程兴建前
  
  
  
  
  
  
  
  
  
  
  
  
  
  
  
  
  
  
  
  
  


评价适用标准  (表四)
  
  
  
  
  
  
  
根据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执行环境标准的确认表,以及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本次环评执行标准如下:
  
1、环境空气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标准限值见表4-1。
  
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表单位:mg/m3
  
  
   
污染物名称
SO2
NO2
PM10
PM2.5
CO
O3
TVOC
取值时间
1小时平均值
0.50
0.2
/
/
10
0.2
/
日平均值
0.15
0.08
0.15
0.075
4
/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
/
/
/
0.16
0.6
备注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备注: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以《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0.6mg/m38小时均值。
  
2、地表水
  
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标准限值见表4-2。
  
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值表单位:mg/l
  
  
   
指标
   
标准值(mg/L)
指标
标准值 (mg/L)
水温
/
0.01
pH
6~9
0.05
DO
5
0.0001
高锰酸盐指数
6
0.005
CODcr
20
六价铬
0.05
BOD5
4
0.05
氨氮
1.0
氰化物
0.2
总磷
0.2
挥发酚
0.005
总氮
/
石油类
0.05
1.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
1.0
硫化物
0.2
氟化物
1.0
电导率
/
  
  
3、声环境
  
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标准限值见下表4-3。
  
4-3 噪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单位:Leq(dB)
  
  
   
环境噪声
   
3类
昼  间
65
夜  间
55
  
   
  
  
  
  
  
  
1、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中、二级标准;具体限值见表4-4。
  
4-4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污染
   
排放高度(m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
   
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标准来源
颗粒物
15
120
3.5
1.0
《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表2的二级标准
VOCs
15
60
3.4
2.0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
  
  
2、废水
  
本工程的废水经现有厂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永兴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氨氮指标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标准值见表4-5。
  
4-5 污水综合排放三级标准单位:mg/l(pH除外)
  
   
污染物
   
BOD5
CODcr
氨氮
SS
pH
三级标准
300
500
45
400
6-9
  
3、噪声
  
该项目在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标准值见下表4-6;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各阶段限值,标准限值见下表4-7。
  
  
  
4-6 厂界噪声标准值表单位:Leq(dB)
  
   
      
   
  
  
3
65
55
  
4-7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Leq(dB)
  
   
  
   
  
70
55
   
  
  
  
  
  
根据工程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中无SO2和NOx 等“十二五”总量控制指标。本评价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VOCs、CODCr、NH3-N。
  
1、废水污染物总量预测指标
  
由于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兴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安昌河。永兴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永兴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内,故不再重新下达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环评仅给出接管量和排放量,水污染物总量预测指标见表4-8。
  
表4-8  废水污染物总量预测指标
  
   
项目
污染物名称
单位
废水接管量
废水排放量
水污染物
   
总量预测指标
CODcr
t/a
0.2621
0.0374
NH3-N
t/a
0.0337
0.0037
  
2、废气污染物总量预测指标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建议因子主要考虑VOCs和颗粒物。有机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应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烟气量等予以核定”。但是,由于本项目粉尘、有机废气实际排放量与按照标准核定量差异较大,因此,本项目粉尘、有机废气的排放量以环评预测排放量核定。项目废气污染物总量预测指标如下:
  
4-9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总量预测指标
  
   
项目
   
污染物名称
本项目预测排放量(t/a
废气污染物总量预测指标
VOCs
0.0116
颗粒物
0.0161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表五)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一、施工期产污流程分析
  
项目目前已完成设备安装并投入生产,本次环评属于补评。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与车间隔离,根据现场调查和建设单位回顾,项目施工期并无遗留环境问题,也未发生环境污染纠纷和市民环保投诉等现象,因此,本评价不再对施工期进行叙述。
  
二、营运期产污流程分析
  
1、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产品为遥控器塑胶壳、机顶盒塑胶壳及汽车塑胶配件,仅根据客户需要更换模具,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不变,详见图5-1。本项目具体工艺如下:
  
(1)搅拌:
  
原料拆包后将原料ABS树脂、色母按一定比例(1:0.02)投入拌料机中搅拌均匀。搅拌机位于项目破碎区内。原辅材料均为颗粒状,颗粒粒径为0.03cm。本工序会产生机械噪声N1、废原料包装材料S1、废气G1。
  
(2)投料:
  
将搅拌均匀后的原料进行袋装,袋装后人工搬运到生产区,通过人工将原料加入到注塑机的料斗。本工序会产生废气G2。
  
(3)注塑、成型:
  
  注塑、成型工序均在全自动注塑成型一体机内进行。其生产过程中涉及到温度的地方主要有机身和机头,热量来源为注塑机机身部位的摩擦热和电加热,以及机头部位的电加热,机身主要包括螺杆和机筒。注塑机螺杆分3个区段:加料段(送料段)、熔化段(压缩段)、计量段(均化段),这三段相应的对物料组成了3个功能区:固体输送区、物料塑化区、熔体输送区。固体输送区的料筒温度一般控制在100-140℃。物料塑化区的温度控制在170-190℃。熔体输送区的温度应略低一些,一般为160-180℃(ABS热降解温度为250℃以上)。在加热(加热过程为密闭)的同时,通过螺杆转动,将原料向前推移挤压,使之逐渐熔融状塑化带,进入模具内成型,循环冷却水通过管道进入模具内管道对产品进行冷却,冷却后输送出塑料制品。本工序产生注塑废气G3、噪声N2。
  
成型工序需要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4)修整、检验:
  
通过人工对注塑产品进行修整,通过修整剔除边角余料。再对修整后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即为成品。不合格产品通过破碎机破碎后重新注塑,且破碎区为密闭状态。本工序产生注塑边角料S2、不合格产品S3、破碎机噪声N3、破碎粉尘G4。
  
(5)包装
  
将成品进行人工包装后放入仓库待售。本工序产生包装固废S4。
  
  
图5-1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水量平衡
  
本项目水平衡见下图5-2。
  
  
图5-2 水平衡图    单位m3/d
  
3、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W1。
  
(2)废气:拌料粉尘G1、投料粉尘G2、注塑废气G3、破碎粉尘G4。
  
(3)噪声:拌料机、注塑机、破碎机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N1、N2、N3。
  
(4)固废:废原料包装材料S1、注塑边角料S2、不合格产品S3、包装固废S4、废活性炭S5、生活垃圾S6、除尘灰S7、废机油润滑油S8、含油废物S9。
  
三、施工期污染物治理及排放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项目目前已完成设备安装并投入运行。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与车间隔离,根据现场调查和建设单位回顾,项目施工期并无遗留环境问题,本次环评不对其进行分析。
  
四、营运期污染物治理及排放
  
1、水污染排放及治理达标情况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1)污(废)水源强分析
  
本项目员工30人,设置住宿的有15人,就餐均在园区食堂进行就餐。生活用水用水量为3t/d(936t/a),排水量以用水量的80%计,则产生的生活污水为2.4t/d(748.8t/a)。
  
2)项目污(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现有厂区配套的预处理池(20m3)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永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一级A标后排入安昌河。
  
3)存在的问题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废水处理措施有效可行,无需整改。
  
4)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达标情况小结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现有厂区配套的预处理池(20m3)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永兴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一级A标后排入安昌河。天鑫科技园预处理池容积为20m3,现处理总量为15m3/d,本项目排水量为2.4m3/d,预处理池剩余容量可满足本项目要求。
  
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见下表5-1。
  
  
  
  
5-1 废水污染物产生情况
  
   
项目
   
废水量(m3/a
COD
BOD5
SS
NH3-N
mg/L
t/a
mg/L
t/a
mg/L
t/a
mg/L
t/a
产生量
748.8
400
0.2995
300
0.2246
250
0.1872
45
0.0337
厂区预处理后
748.8
350
0.2621
250
0.1872
200
0.1498
45
0.0337
永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
748.8
50
0.0374
10
0.0075
10
0.0075
5
0.0037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
50
/
10
/
10
/
5
/
  
2、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达标情况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拌料粉尘G1、投料粉尘G2、注塑废气G3、破碎粉尘G4。
  
(1)废气源强分析
  
①拌料粉尘G1
  
本项目需要将原料放入拌料机搅拌均匀。类比同类型塑料加工企业,拌料粉尘产生量为原料量(153t/a)的0.1‰计。拌料粉尘产生量为0.0153t/a。
  
②投料粉尘G2
  
本项目通过人工将原料加入到注塑机的料斗。类比同类型塑料加工企业,投料粉尘产生量为原料量(153t/a)的0.1‰计。投料粉尘产生量为0.0153t/a。
  
③注塑废气G3
  
塑料制品生产过程中所用原材料主要是ABS树脂,塑料制品加工温度在100-190℃, ABS树脂热解温度在250℃以上。注塑喷射过程中温度较烘干高,此过程为原料熔融,会产生废气。但注塑一般是在密闭的机器中进行,大部分的废气会在冷却后被重新固定到产品中,脱模的时候由于温度明显下降,只有少量未被固定的残余未聚合单体挥发出来,出口处温度为50~60℃。
  
故生产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少量物料接触加热时的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环评中以VOCs计算。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原料为新料,不使用废料,注塑过程为封闭作业,且未达到原料的降解温度。参考同行业相关数据及《塑料加工手册》,ABS树脂挥发性物质中残留的挥发性烃类在原料用量的0.01%-0.04%计,本次评价取最高值0.04%。
  
本项目使用的ABS树脂颗粒共计153t/a,本项目VOCs产生量约为0.0612t/a。
  
④破碎粉尘G4
  
本项目需要对不合格品及边角料进行回收破碎。破碎过程在破碎区进行,破碎区已进行密闭,仅有少量粉尘外逸。不合格品产品及边角料放入粉碎机粉碎,类比同类型塑料加工企业,粉尘产生量为回收塑料(4.5t/a)的0.1‰计,破碎粉尘产生量为0.45kg/a。
  
(2)项目废气治理措施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有机废气、粉尘均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3)存在的问题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有机废气、粉尘均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不符合相关的规划以及环保要求。
  
(4)整改措施
  
①拌料、破碎粉尘
  
在破碎区安装有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并做好相应的密闭措施,收集效率按95%计(按最不利情况计),装置处理效率达99.9%以上,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集气罩风量为2000m3/h。
  
②投料粉尘
  
由于项目投料点较多,且投料粉尘产生量较小。对于产生的少量投料粉尘采取车间密闭,使投料粉尘在车间内沉降,同时经常清洁地面,降低投料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③注塑废气
  
在12台注塑熔化化端位置上方分别设集气罩(风机总风量为20000m3/h),有机废气VOCs收集后经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5)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达标情况小结
  
在按照环评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后,项目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完善。
  
①拌料、破碎粉尘
  
在破碎区安装有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并做好相应的密闭措施,收集效率按95%计(按最不利情况计),装置处理效率达99.9%以上,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集气罩风量为2000m3/h。
  
粉尘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5-2  拌料、破碎粉尘处理及排放情况表
  
  
   
污染物
   
产生量
   
t/a
产生浓度
   
mg/m3
处理措施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
   
mg/m3
颗粒物
有组织
0.015
1.002
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1个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95%,去除效率99.9%
1.4962×10-5
2.0×10-6
0.0001
无组织
0.0008
/
0.0008
0.0001
/
  
  
注: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
  
②投料粉尘
  
少量投料粉尘采取车间密闭,清洁地面等措施。粉尘产生量为0.0153t/a,产生速率为0.0021kg/h。投料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③注塑废气
  
在12台注塑熔化端位置上方分别设集气罩(风机总风量为20000m3/h),有机废气VOCs收集后经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系统废气收集率按90%计,治理设施处理率按90%计(本次处理效率按最不利情况计,UV光催化处理效率按40%计,活性炭吸附效率按84%计)。
  
本项目年生产312天,每天工作时间约24h,则项目有机废气VOCs产生情况见下表5-3。
  
表5-3  项目有机废气产生情况
  
  
   
项目
   
原料用量(t/a
产生系数
有机废气VOCs产生量
t/a
kg/h
ABS颗粒
153
0.04%
0.0612
0.0082
  
  
本项目有机废气VOCs产生及排放量见下表5-4。
  
表5-4  项目有机废气产生及排放量
  
  
   
污染物
   
产生量
   
t/a
产生浓度
   
mg/m3
处理措施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
   
mg/m3
有机废气
有组织
0.055
0.3672
集气罩+ 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个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90%,总去除效率90%
0.0055
0.0007
0.0367
无组织
0.0061
/
0.0061
0.00081
/
  
  
项目注塑废气处理风量为20000m3/h,则经处理后VOCs经15m高的排气筒达《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标准排放。
  
因此,按环评提出的措施进行整改后,本项目营运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拌料机(N1)、注塑机(N2)和破碎机(N3)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声源强度在75~85dB(A)。
  
项目噪声产生源强见表5-5。
  
5-5  项目噪声产生源强表单位:(dB
  
  
   
声源
   
数量
治理前噪声
治理措施
降噪量
治理后噪声
拌料机
2
70-75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隔离削弱噪声,合理布局
约15
60
注塑机
12
75-80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车间削弱噪声,合理布局
约20
60
破碎机
1
80-85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隔离削弱噪声,合理布局
约15
65
  
  
项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1)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
  
(2)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减振、消声措施;
  
(3)加强公司人员管理,正确规范操作设备;
  
(4)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减少不必要的噪声源发生。
  
项目运营期噪声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的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级标准的要求,且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原料包装材料S1、注塑边角料S2、不合格产品S3、包装固废S4、废活性炭S5、生活垃圾S6、除尘灰S7、废机油润滑油S8、含油废物S9。
  
(1)固废产量及治理措施
  
1)一般固废:
  
①废原料包装材料S1、包装固废S4;项目搅拌、包装过程将产生废原料包装材料、包装固废,产生量约为0.05t/a,属于一般性固体废弃物,本项目通过统一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
  
②注塑边角料S2、不合格产品S3:项目注塑成型、修整检验过程将产生少量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产生量按3%计,约为4.5t/a,属于一般性固体废弃物,本项目通过统一收集后由破碎机破碎后重新注塑,不外排。
  
③生活垃圾S6:项目员工人数30人,生活垃圾人均产生量以0.5kg/d计,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4.68t/a,厂区收集后送至园区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④除尘灰S7:经布袋除尘器收集产生除尘灰,产生量为14.985kg/a,收集后回用于注塑生产。
  
2)危险固体废物:
  
①废活性炭S5:活性炭吸附能力为1t活性炭可吸附200kg有机废气(VOCs),本项目产生VOCs为61.2kg/a,经集气罩收集的VOCs为54kg/a,经UV光催化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的VOCs约为32.4kg/a,经活性炭处理后排入大气中的VOCs约为5.4kg/a。因此,活性炭对VOCs的处理量约为27kg/a。本项目活性炭用量约为135kg/a,则产生废活性炭量为164kg/a。活性炭每半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活性炭量为67.5kg。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第39号令)的内容,危废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代码为900-039-49,废活性炭的产生量估算为164kg/a。分类收集后、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
  
②废机油润滑油S8
  
本项目设备需要定期更换润滑油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第39号令)的内容,危废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4-08,废润滑油等的产生量估算为0.1t/a。采用专桶分类收集后,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
  
③含油废物S9
  
本项目设备维护和保养等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物主要为含油废手套、含油废棉纱等,约0.0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第39号令)的内容,危废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
  
(2)存在的问题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未设置危废暂存间。
  
(3)整改措施
  
评价要求,项目按要求新建危废暂存间1处,并完善“防雨、防风、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
  
此外,环评要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
  
①储存危废的金属桶质量应完整无损、无锈蚀、不泄漏,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的标签;
  
②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储存危险废物,同时禁止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③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能够避免太阳直晒和雨水冲刷,储存地面应作防渗处理;
  
④项目建设单位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⑤一般废物储存场所和危险废弃物储存场所应保持5米以上距离。
  
此外,业主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防治法》规定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五联单制度规定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处置之前厂内临时储存和运输也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相关要求进行。根据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在厂内存放期间,应使用完好无损容器盛装;用以存放装置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痕。
  
(4)固废排放及治理达标情况小结
  
本项目固体废物统计表见下表5-6。
  
5-6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表
  
   
序号
   
主要污染物
产生量(t/a)
固废类别
处理措施
1
废原料包装材料(S1)、包装固废(S4
0.05
一般固废
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2
生活垃圾(S6
4.68
一般固废
3
注塑边角料(S2)、不合格产品(S3
4.5
一般固废
收集后破碎重新作原料使用
4
除尘灰
0.014985
一般固废
回用于生产
5
废活性炭(S5
0.164
HW49
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6
废机油润滑油(S8
0.1
HW08
7
含油固废(S9
0.03
HW08
  
综上,企业经过按相应的要求整改后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涉及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构筑物为危废暂存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类表,本项目属于Ⅳ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分区防控措施应根据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提出防渗技术要求,详见下表。
  
5-7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参照表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
   
主要特征
本项目涉及构筑物
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危废暂存间
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
/
  
5-8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参照表
  
   
分级
   
主要特征
本项目涉及构筑物
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K≤1×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项目所在地出露地层属第四系上更新统,场地地下基
   
础之下第一岩()层为黄褐色-浅黄色粉砂质粘土、粉质砂土、中、细砂,递变成砂砾卵石层,
   
4-5m,且分布连续、稳定,渗透系数1.2×10-66.0×10-5cm/s。因此,确定包气带防污性能为
岩(土)层单层厚度0.5m≤Mb<1.0m,渗透系数K≤1×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1×10-6cm/s<K≤1×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岩(土)层不满足上述条件。
  
5-9  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
  
   
防渗分区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
污染物类型
防渗技术要求
重点防渗区
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 执行
-
一般防渗区
-
其他类型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 执行
-
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
简单防渗区
-
其他类型
一般地面硬化
  
非正常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危废等可能会污染地下水,由于地下水污染不可逆,一旦受到污染很难恢复。因此企业必须按照设计要求,采取完善的环保措施,严格管理,施工时选择有资质的监理公司监理,保证施工质量,防范可能对区域浅层地下水造成的污染。同时,在营运期,应做好地下水定期监测工作,保护好当地的地下水资源。
  
针对不同生产环节的的污染防治要求,应有针对性的采取不同的防腐、防渗工程措施,具体如下:
  
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为:危废暂存间采取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者设置不锈钢钢制托盘。通过上述措施可使重点污染区各单元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一般防渗区防渗措施为:其他车间地面采取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通过上述措施可使一般污染区各单元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项目在严格落实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和防渗措施,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应急预案,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有效落实,并加强维护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不会对评价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污染影响。
  
五、项目三废排放统计表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5-10。
  
5-10   项目污染物排放统计表
  
   
种类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t/a)
削减量(t/a)
排放量(t/a)
废水
水量
748.8
0
748.8
COD
0.262
0.038
0.037
BOD5
0.224
0.074
0.008
SS
0.187
0.037
0.008
氨氮
0.022
0
0.004
废气
有组织废气
VOCs
0.054
0.0486
0.0055
粉尘
0.015
0.014985
0.000015
无组织废气
VOCs
0.0061
0
0.0061
粉尘
0.0161
0
0.0161
固废
一般固废
废原料包装材料、包装固废
0.05
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0
注塑边角料、不合格产品
4.5
收集后破碎重新作原料使用
0
除尘灰
0.014985
回用于生产
0
生活垃圾
4.68
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0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
0.164
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0
废机油润滑油
0.1
0
含油固废
0.03
0
噪声
等效A声级
厂界达标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表六)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产生浓度
  
mg/m3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量
  
t/a
  
  
  
  
营运期
有组织废气
0.367
0.055
0.0367
0.0055
无组织废气
/
0.0061
/
0.0061
有组织粉尘
1.002
0.015
0.0001
0.000015
无组织粉尘
/
0.0161
/
0.0161
  
  
  
营运期
生活污水
COD:400mg/L
  
BOD5:350mg/L
  
SS:250mg/L
  
NH3:45mg/L
748.8
COD:50mg/L
  
BOD5:10mg/L
  
SS:10mg/L
  
NH3:5mg/L
748.8
  
  
  
  
营运期
废原料包装材料、包装固废
0.05
0
注塑边角料、不合格产品
4.5
0
生活垃圾
4.68
0
除尘灰
0.014985
0
废活性炭
0.164
0
废机油润滑油
0.1
0
含油固废
0.03
0
  
营运期
设备噪声
厂界噪声:昼间<65dB,夜间<55dB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在租赁已建厂房建设,不进行土建,不会改变厂区土地功能和结构,对生态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环境影响分析                                      (表七)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已完成设备安装并投入运行,施工期噪声及扬尘等环境影响已随施工完成而消失,施工期无遗留环境问题。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3-N、TP。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预处理池预处理后纳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永兴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安昌河。项目纳管总量在永兴污水处理厂纳管总量指标内,不会对安昌河产生恶化降级的影响。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有组织排放影响分析
  
①有机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主要为注塑废气。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经各集气罩收集(收集率90%),收集后由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处理效率90%)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速率为0.0007kg/h,排放浓度为0.0367mg/m3,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标准。因此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环保处理设施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②拌料、破碎粉尘
  
在破碎区安装有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并做好相应的密闭措施,收集效率按95%计(按最不利情况计),装置处理效率达99.9%以上,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速率为0.000002kg/h,排放浓度为0.0001mg/m3。
  
喷砂粉尘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2)无组织排放影响分析
  
针对企业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计算大气防护距离及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生产工序均在同一生产厂房内进行,则本项目有机废气VOCs、粉尘无组织排放源强详见表7-1。
  
7-1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况表
  
   
污染物
   
产生点位
无组织排放量
排放速率
面源有效高度(m)
面源宽度(m)
面源长度(m)
VOCs
生产区
0.0072t/a
0.0009kg/h
10
10
20
颗粒物
生产区
0.016t/a
0.0021kg/h
10
10
20
  
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
  
根据HJ2.2-2008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定义及确定方法,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程序结果显示无超标点,即本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及评价区域环境质量均能达到相应评价标准,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7-2。
  
7-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参数及结果一览表
  
   
排放源
   
污染物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评价标准(mg/m3)
面源有效高度(m)
面源宽度(m)
面源长度(m)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m)
生产区
VOCs
0.0009
0.6
10
10
20
无超标点
生产区
颗粒物
0.0021
0.9
10
10
20
无超标点
  
由表7-2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2)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B13201-91)的有关规定,要确定无组织排放源的卫生防护距离,因此针对ABS颗粒加热熔融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进行计算,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Cm—标准浓度值(mg/m3),VOCs取值0.6mg/m3;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r =(S/π)0.5;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确定,其中A取为400,B取为0.010,C 取为1.85,D取为0.78;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
  
  
7-3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取值和结果一览表
  
   
排放源
   
污染物
排放源强(kg/h)
标准限值(mg/m3)
参数值
计算结果(m)
卫生防护距离(m)
A
B
C
D
生产区
VOCs
0.0009
0.6
400
0.010
1.85
0.78
0.088
50
生产区
颗粒物
0.0021
0.9
400
0.010
1.85
0.78
0.155
50
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A=400B=0.010C=1.85D=0.78
  
经计算,本项目粉尘卫生防护距离为50m,VOCs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规定:无组织排放多种有害气体的工业企业,按Qc/Cm的最大值计算其所需卫生防护距离,但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有害气体的Qc/Cm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提高一级。因此,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100m根据现场勘查和项目平面布置,该区域范围内无集中居住区等敏感点,因此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设置要求。
  
环评要求:由于本项目会产生无组织粉尘和VOCs,因此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点、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也不得引入对环境较为敏感的食品、医药、乳制品等企业。
  
采取上述措施后,综合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大气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通过有效治理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拌料机、注塑机和破碎机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声源强度在70~85dB(A)。本项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对其降噪:
  
(1)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
  
(2)对生产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减振、消声措施;
  
(3)加强公司人员管理,正确规范操作设备;
  
(4)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减少不必要的噪声源发生。
  
项目运营期噪声通过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的噪声排放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废原料包装材料、包装固废,除尘灰,废活性炭,废机油润滑油、含油固废以及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在厂房内设置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送至园区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产生的注塑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属于一般性固体废弃物,通过统一收集后由破碎机破碎后重新注塑;废原料包装材料、包装固废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处理;除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润滑油、含油固废统一收集暂存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评价要求危废暂存间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设计、运行和贮存,暂存容器要防漏、防渗、防雨淋,并在存储容器上张贴标签、张贴警示标识;建设单位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转移转联管理办法》,实行五联单管理制度;必须定期对贮存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综上所述,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进行了综合利用与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风险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环境风险评价适用范围为: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运等的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核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主要系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名录》中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与炼制、信息化学品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采掘业、建材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1、风险识别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生产原料不涉及其中规定的物质。厂区内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因此本次评价对环境风险影响只进行一般性影响分析。
  
本项目厂区内主要环境风险源为ABS树脂、色母等原辅料、危废在存放过程中存在泄露的风险。同时,接触火源、电气设备短路等可能导致火灾事故,因此生产中存在火灾事故的风险。
  
2、加强风险管理及减缓风险措施要求和建议
  
(1)  本项目车间主要配备干粉灭火器。
  
(2)  制定《环境保护风险应急预案》,对设备的运行、管理等提出相应的管理要求和应急处理方案,该应急预案应能够满足环保要求。并严格按照《预案》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危险废物妥善收集,作好防渗透处理,临时堆存时间不得过长,堆存量不得超过规定要求,以防造成渗漏等二次污染或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规范使用和保存危险化学品,避免或减轻由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
  
(4)危险废物的储存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采用专桶收集。收集桶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采用规定颜色、规格的容器。对危废间地面作防渗处理,堆存的危险废物应采用容器盛装,确保事故状态下危险废物不进入外环境。对事故状态下围堰收集的泄露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置,严禁外排。需外送处理的危废严禁向环境排放;危险废物运输须采用专用密封车,避免运输过程对环境产生危害;在危废暂存间处设立警示标牌;厂方应及时、妥善清运危废,尽量减少危废临时贮存量。
  
(5)运输过程风险防范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包括交通事故预防、运输过程设备故障性泄漏防范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等,本项目运输以汽车为主。
  
运输装卸过程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包括《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JT3145-91)、《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87)、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每次运输前应准确告诉司机和工作人员有关运输物质的性质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确保在事故发生情况下仍能事故应急,减缓影响。
  
3、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环境风险,但只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防范管理、应急措施,并在管理及运行中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措施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消防规定、环境风险评价中提出的措施和相关环保规定,制订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则其营运期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并且其环境风险事故隐患可降至可接受程度。
  
四、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用于环保设施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的16%。
  
7-7   环保投资及估算一览表
  
  
   
项目
   
污染物
采取的环保措施
投资(万元)
废气治理
有机废气
注塑机12台分别设置集气罩,1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及15m排气筒1
20
粉尘
在破碎区设置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装置及15m排气筒1
1.0
废水
雨水
依托厂区内现有雨水系统排放
/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预处理池处理,现有预处理池1个,容积20m3
/
生产用水
修建1座容积为60m3的循环冷却水塔
2.0
噪声
设备、墙体及门窗的隔声减振,基础减振
2.0
固废
生活垃圾
设垃圾桶5个;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2.0
废活性炭、废机油润滑油、含油固废
危废暂存间内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
废原料包装材料、包装固废
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除尘灰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注塑边角料、不合格产品
收集后破碎重新作原料使用
地下水防治措施
危废暂存,1处,面积2m2,进行防渗处理
1.0
风险防范措施
设置手提式灭火器5
2.0
环境监测
运营期常规监测计划
2.0
合计

32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表八)
  
内类容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营运期
有机废气
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风罩,经集气罩收集后由UV光催化+活性炭处理后(处理效率90%)通过1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粉尘
在破碎区设置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装置及15m排气筒1
废水
营运期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现有厂区内预处理池进行预处理后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兴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安昌河
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废原料包装材料、包装固废
环卫部门清运
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注塑边角料、不合格产品
收集后破碎重新作原料使用
除尘灰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废活性炭、废机油润滑油、含油固废
统一收集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清运
  
营运期
设备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隔离削弱噪声,合理布局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无须新征土地,无施工期环境污染,因此项目建设不存在建设期占用耕地、破坏植被、水土流失以及破坏原有生态系统等生态影响。本项目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只要企业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则项目的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结论与建议                                      (表九)
  
一、结论
  
(一)项目概况
  
注塑成型加工总投资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租用厂房面积787.5m2,在现有厂房进行隔板分区后安装生产设备进行产品生产。主要生产遥控器塑胶壳、机顶盒塑胶壳及汽车塑胶配件共600万套。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项目不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范围内,按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之规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同时本项目经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以川投资备[2017-510799-29-03-217442]FGQB-0118号文件出具了本项目的备案通知书。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
  
1、与绵阳市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绵阳市高新区河北-平武工业园,根据绵阳市总体规划(2010-2020),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项目,属于工业类型项目,建设符合规划。
  
2、与园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选址于四川省绵阳市河北平武工业园,根据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印发《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含河北—平武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绵环函[2011]297号)和《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绵阳高新技术开发新区(含河北-平武工业园)调整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绵环函【2017】206 号)》。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含河北—平武工业园)产业定位以一、二类工业为主,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汽车及零部件(机械)、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园区准入条件如下:
  
(1)鼓励类
  
鼓励引入符合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含河北-平武工业园)规划主导产业:电子信息(重点鼓励引入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屏处理及配套产业项目)、汽车及零部件(机械)、新材料及生物医药产业的项目。
  
(2)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①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清洁生产、准入条件、列入国家产能过剩的项目,列入产业结构指导目录限制及禁止类的项目。
  
②不符合园区能源结构及国家(或地方)大气、水、土壤、重金属等污染防治要求的项目。
  
③与园区生活空间冲突或经环保论证与周边企业、规划用地等环境不相容或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且无法消除的项目。
  
④超过园区重点污染物总量管控指标,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量无总量指标来源等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
  
⑤化学合成、抗生素类发酵制药等制药产业,不适宜在园区入驻的新材料项目。
  
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业,不在园区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与园区规划不相冲突,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中关于准入规划区行业门槛的要求。
  
3、项目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河北平武工业园,项目租用四川天鑫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及办公楼四楼部分,天鑫科技园已取得绵阳市城乡规划局规划预审意见(绵规预审[2011]073号),明确项目厂房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4、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90%,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
  
本项目拟采取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率大于90%;采用UV光催化+活性炭+15m高的排气筒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因此项目的建设满足《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5、与《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为:“加强对固定源和移动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大气一次污染物、二次污染物综合管理,统筹城乡大气环境整治,建立有效运行的灰霾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灰霾污染防治法规政策和标准,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空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灰霾污染有效控制。”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UV光催化+活性炭的收集处理方式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可确保废气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止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
  
6、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 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本项目位于河北平武工业园内,属于工业园区。项目拟采取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率大于90%;采用UV光催化+活性炭+15m高的排气筒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
  
7、选址合理性分析
  
①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河北平武工业园,选址符合用地规划。
  
②项目选址位于工业园区内,区域规划有完善的市政配套设施(供水、供电),交通运输条件良好;工程建成后,用水、用电能够满足要求,排水通过现有厂区预处理池后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安昌河,不会对受纳水体安昌河水质造成影响。
  
③本项目租用四川天鑫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厂房,项目北面及西面均紧邻园区道路,隔园区道路为待建空地;项目南面紧邻四川众金粉体设备有限公司,南面176m为四川天强玻璃有限公司;东面隔园区道路为7m为绵阳长信电缆有限公司;草溪河位于项目西侧207m处,由此可见本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无明显的环境制约因子。
  
根据调查,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无食品饮料等企业,项目营运期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放至永兴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放,最终进入安昌河,本项目的最终受纳水体为安昌河,其下游10km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取水口。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此建设与周边工业企业相容,外环境无明显制约因素,项目在此建设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在此建设是合理的。
  
(四)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项目区域高新区大气自动监测点SO2、NO2、PM10、PM2.5、CO、O3的单项指数均小于1,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VOCs浓度的单项指数小于1,满足相应的标准值,项目建设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地表水:永兴污水处理厂下游饮马桥的21指标评价结果为Ⅲ类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要求。
  
声环境:厂界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声环境现状良好。
  
(五)环保措施及达标排放
  
为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本项目投32万元环保治理经费,对污染源进行了有效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废气:建设单位拟在注塑机上方分别设集气罩(拟建风机总风量为20000m3/h),有机废气VOCs收集后经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系统废气收集率按90%计,治理设施处理率按90%计,则有机废气VOCs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量为0.0055t/a,排放速率为0.0007kg/h,有机废气排放浓度为0.0367mg/m3,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标准。
  
在破碎区安装有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并做好相应的密闭措施,收集效率按95%计(按最不利情况计),装置处理效率达99.9%以上,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集气罩风量为2000m3/h。粉尘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预处理池预处理后纳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永兴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安昌河。项目纳管总量在永兴污水处理厂纳管总量指标内,不会对安昌河产生恶化降级的影响。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拌料机、注塑机和破碎机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声源强度在70~85dB(A)。项目运营期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基础、厂房隔声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各厂界的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级标准的要求,且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废原料包装材料、包装固废,除尘灰,废活性炭,废机油润滑油、含油固废以及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在厂房内设置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送至园区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注塑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属于一般性固体废弃物,通过统一收集后由破碎机破碎后重新注塑;废原料包装材料、包装固废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处理;除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润滑油、含油固废统一收集暂存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采取上述的措施合理、可行。
  
(六)总量控制
  
根据工程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中无SO2和NOx 等“十二五”总量控制指标。本评价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VOCs、CODCr、NH3-N。
  
1、废水污染物总量预测指标
  
由于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兴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安昌河。永兴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永兴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内,故不再重新下达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环评仅给出接管量和排放量,水污染物总量预测指标见表9-1。
  
表9-1  废水污染物总量预测指标
  
  
   
项目
   
污染物名称
单位
废水接管量
废水排放量
水污染物
   
总量预测指标
CODcr
t/a
0.2621
0.0374
NH3-N
t/a
0.0337
0.0037
  
  
2、废气污染物总量预测指标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建议因子主要考虑VOCs和颗粒物。有机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应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烟气量等予以核定”。但是,由于本项目粉尘、有机废气实际排放量与按照标准核定量差异较大,因此,本项目粉尘、有机废气的排放量以环评预测排放量核定。项目废气污染物总量预测指标如下:
  
9-2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总量预测指标
  
   
项目
   
污染物名称
本项目预测排放量(t/a
废气污染物总量预测指标
VOCs
0.0116
颗粒物
0.0161
  
(七)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有机废气VOCs和粉尘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的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现有厂区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入永兴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最终外排至安昌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学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拌料机、注塑机、破碎机等设备。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隔声、减振措施后,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学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的影响: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八)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工程运行时存在的风险因素较少,主要是原料、成品仓库起火。仓库严格管理后引发火灾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在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定完备、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小。在落实项目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的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项目的风险防范措施可行。综合分析,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可行。
  
(九)项目环保可行性综合结论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位于绵阳市河北平武工业园内,符合园区总体规划;项目工艺及设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严格人员操作管理,与此同时,加强设备等各项治污措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
  
(2)企业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尽量减少和避免事故排放。
  
(3)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各项环境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环保主管部门对本站环保工作的监督指导。
  
(4)建设单位在本工程的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
  
(5)项目应与所在地消防队保持紧密联系,可借助消防队力量进一步完善项目消防安全工作。
  
  
  
  
  
  
  
  
  
  
  
  
  
  
  
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立项备案文件
  
附件3  高新新区(含河北平武工业园)规划审查意见的函(绵环函[2011]297号)
  
附件4  高新新区(含河北平武工业园)调整规划审查意见的函(绵环函[2017]206号)
  
附件5  天鑫科技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附件6  天鑫科技园用地预审意见
  
附件7  限期整改通知书
  
附件8  执行标准
  
附件9-1 引用大气监测数据
  
附件9-2 引用地表水监测数据
  
附件9-3 VOC、噪声监测报告
  
附件10  厂房租赁合同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  天鑫科技园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4  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5  项目监测布点图
  
附图6  项目分区防渗图
  
附图7  高新新区(含河北-平武工业园)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建议图
  
附图8  规划区雨污工程图
  
附图9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bpxy5611 发表于 2018-12-9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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