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托瑞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蝶形光缆50万公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苏州托瑞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98号)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生产蝶形光缆50万公里 项目性质:搬迁 投资总额:480万元 行业代码:C3833光缆制造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平望镇中鲈开发区唐家湖大道7号厂区内西北侧第一栋厂房,项目东侧为展幕车间;项目西侧为谦汇纺织;项目北侧为唐家湖大道;项目南侧为展幕车间。 项目概况:苏州托瑞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蝶形光缆50万公里项目位于平望镇中鲈开发区唐家湖大道7号厂区内西北侧第一栋厂房,占地面积为5000m2。项目总投资48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定员45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三班制,一班8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因此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一些机械噪声,预测源强峰值可达95dB(A)左右,为控制设备安装期间的噪声污染,施工方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器械,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污染,减轻对厂界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设备安装期的影响较短暂,随着安装调试的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随即停止。 营运期主要影响因素: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对水环境有一定影响;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为护套挤出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喷码工序中使用的水性油墨挥发产生的少量VOCs,产生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几乎无影响;生产设备机械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有一定影响;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原料瓶以及生活垃圾如贮存、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护套挤出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喷码过程中水性油墨挥发出的少量VOCs和未经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水性油墨挥发量极小,可忽略不计。根据估算模式SCREEN3预测,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点浓度为0.02823 mg/m3,占标率为0.71%,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相关标准值。通过大气防护距离计算,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在此基础上,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清下水和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水体,生活污水接管至苏州市吴江平望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放至京杭运河。生活废水总排放量为1377t/a,在污水厂的设计负荷内,并且各污染因子都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污水厂的接管标准),废水较易处理,对污水厂基本不造成冲击,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护套挤出机等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防噪、降噪、消声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时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原料瓶和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给利用单位,废原料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日产日清。固废全部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苏州托瑞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蝶形光缆50万公里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原则。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污染因素分析,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在拟建地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工艺、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变动工艺、改变布局,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页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沿线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托瑞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江华 联系地址:平望镇中鲈开发区唐家湖大道 联系电话:13912763166 邮编:21523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68136963 联系人:高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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