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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环评公众参与,维护公众环境权益,芒康县水利局投资建设的昌都市芒康县灵芝河治理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编制完成,全本公示详见附件,公众可查阅环评报告表全本内容,提出反馈意见。 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本次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公众参与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2018年8月10日。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芒康县水利局 地 址:芒康县水利局 联 系 人:龙波 13989045179 三、环评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1号 邮 编:644000 联 系 人:赖俊 13512353104 邮 箱:3708436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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