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长春继珩精密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光学元器件建设项目 长春继珩精密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位于长春高新区火炬路1395号,本项目投资1000万元,租用长春师凯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厂房,主要从事光学元器件的生产,按订单生产光学元器件,一般为零库存。本项目占地面积80m2,建筑面积80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继珩精密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关经理
联系电话:13578708032
三、承担验收监测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监测单位:吉林省广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431-88680297 Email: huanping85716956@163.com
四、竣工日期 2015年12月31日 五、调试日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1日 六、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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