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华骏钢管有限公司配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5年1月1日实施)规定,现将中山市华骏钢管有限公司配套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山市华骏钢管有限公司配套码头距离中山市中心约10 公里,位于中山港大桥下游约1.5 公里、横门水道左岸,中心坐标为:113°28′28.70″,22°34′43.11″,下游紧邻中山海事码头。本码头结构规模为靠泊2000 吨级江海货船及特种货船(船长79m 及以下、减载至4m 及以下),设2 个驳船泊位,码头总长度94.4 米,工作平台长79.4m,宽17m,为高桩梁板结构型式,平台下游侧布置一高桩墩式系靠船墩。码头平台中部设固定吊机一座,为 2524 式固定旋转起重机,主要进行钢板、钢管等的装卸船作业,装卸工艺为:船←→固定吊←→流动运输机械(码头面)←→后方厂区。近年来,码头吞吐量约为5 万吨/年(其中进口3 万吨、出2 万吨)。本项目已于94年投产使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在调查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分析,识别项目污染因子和生态影响因子,核算项目运营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源强。调查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包括地表水环境、水生生态环境、大气空气环境以及噪声环境等质量现状,分析和评价本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项目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提出减轻和防治污染的具体对策及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对项目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2)对项目所在地区目前环境质量现状的态度和意见;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相关公民、法人,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或对项目感兴趣的组织或个人,如需了解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的更多信息,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在信息公示有效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并提供个人包括姓名、职业、住址和联系方式等准确信息。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15日。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华骏钢管有限公司 联系人: 欧阳小姐 联系电话: 0760-85571300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 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通信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80 号(510611)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20-61863312-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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