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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耀发钢化玻璃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集公示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汕头市耀发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本公司钢化玻璃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汕头市耀发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金新路北中段东北侧1楼一号厂房 联系方式:17307082761(雷先生) 评价单位名称: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附3-2号 联系方式:13612906389(谭先生) 公示内容:环境影响报告表文本(详见附件) 项目概况 汕头市耀发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拟投资150万于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金新路北中段东北侧1楼一号厂房建设钢化玻璃加工项目。本项目为224000 m2/a钢化玻璃、224000 m2/a中空玻璃、32000m2/a夹胶生产项目,主要原料为原片玻璃304000 m2/a,铝条12800 m2/a,硅餇胶6t/a;预计年用电量100万kwh,用水578t/a;主要设备包括:切割机、磨边机、清洗机、钢化机组、中空机等。 本项目不涉及土建,运营期间环境污染因素主要有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建设过程将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配套必要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汕头市耀发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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