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等呆 于 2018-8-3 15:49 编辑
光山县南向店乡晏湾萤石矿地下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光山县南向店乡晏湾萤石矿地下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了解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光山县南向店乡晏湾萤石矿地下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前期工作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一、 规划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河南省光山县南向店乡晏湾萤石矿地下开采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光山县南向店乡宴塆萤石矿 建设地点:河南省光山县南向店乡晏湾村 建设规模:年开采萤石矿1.5t/a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二、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一为准备阶段,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二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三为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做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环评工作内容:1.总则;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8.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附录附件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于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组织审查该项目环评报告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并提供自身联系方式,以便意见采纳与否的及时反馈。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光山县南向店乡宴塆萤石矿 联 系 人:张晓军 六、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邮政编码:450000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光山县南向店乡宴塆萤石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