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视堺国际科技(广州)有限公司配套大宗气体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空气产品(广州)电子气体有限公司拟投资24900万元在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创强路169号21区、35区(超视堺国际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超视堺国际科技(广州)有限公司配套大宗气体建设项目,为超视堺国际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提供氮气、氧气、氢气、氩气及氦气,并通过管廊供应给超视堺。项目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88平方米。本项目建成后,形成生产普通氮气500Nm3/h、高纯氮气56230 Nm3/h、普通氧气5800 Nm3/h、高纯氧气40Nm3/h、高纯氩气20 Nm3/h、高纯氦气15Nm3/h、高纯氢气100 Nm3/h的生产规模。项目定员6人,均不在厂内住宿。本项目生产装置为连续操作,年运行时间为355天,年操作小时8500小时。 二、建设单位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空气产品(广州)电子气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工 联系电话:15814805448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创强路169号21区、35区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工 联系电话:15876585597 地 址:广州科学城创新大厦C2栋602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环境影响:项目运行过程中会有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产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气主要为污氮;噪声主要为空压机、冷却塔、风机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分子筛吸附剂、废催化剂和吸附剂、废机油、废抹布和办公生活垃圾等。 2、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少量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超视堺国际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氮经分子筛再生器和污氮塔放空至大气中,排气筒高20米,作为空气组分,污氮不含有对空气有害的成分,因此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废分子筛吸附剂、废催化剂和吸附剂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机油和废抹布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行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3、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对储罐有可能产生的气体泄漏及火灾事故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按照相关规定和规范做好了储罐、气体管道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建设单位落实报告中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4、综合结论 本项目在严格执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遵守“三同时”的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2)现有项目的运营是否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对本项目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公众向公示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截止日期: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空气产品(广州)电子气体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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